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农业综合开发专题 > 探索与实践 > 管理篇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农业综合开发专题 > 探索与实践 > 管理篇

湛江:勇于探索解难题 上下协同推工作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农发办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需要上下级紧密协作、多个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做好的一项系统工程。虽然有长期积累起来的工作经验和较为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但因为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湛江市财政局农发办,结合实际、认真思考、注重探索,及时解决了农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回顾几年来的农发工作历程,几年前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核准方式、修改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比例,以及近年来尝试产业化经营项目监理制的工作,比较具有代表性。

  一、调整项目核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直以来,湛江市各开发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投标方式都是由开发县当地发改部门核准的。三四年前,随着大部分开发县当地发改部门要求提供招标方式核准相关资料数量的增多和难度的加大,导致多数开发县土地治理项目招投标方式难以核准,招投标无法按时进行,项目开工建设严重滞后。面对新问题,各开发县农发办主任纷纷到市农发办反映情况,要求由市农发办来核准土地治理项目招投标方式。在困难面前,湛江市农发办经过调查分析发现,县(市、区)发改部门提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项目立项没有经过发改部门;二是没有环评报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了20多年,是制度化的项目,一直是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后实施的。至于环境保护问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本身是对农田环境的治理,没有产生环境污染问题。于是,湛江市农发办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之(四)“其他项目由相应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有关规定,同意承担对下属开发县土地治理项目招标方式的核准。近三年来,湛江市除个别开发县招标方式由开发县当地发改部门核准外,其余开发县招标方式都是送到湛江市农发办核准,这样做的结果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样是核准招标方式,过去可能要两个月才能完成,现在两天就能办好了,大大缩短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时间,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统筹解决问题,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补充完善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滚动计划有关资料的通知》的要求,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地形图比例1:10000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1:2000的地形图比例。原来上报的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初稿)地形图比例为1:10000,现需要改为1:2000,并在1个月内完成。

  修改地形现状图比例需要专业单位进行现场测绘,时间紧,任务重,各开发县都表示难以按时完成。基于此,湛江市农发办召开全市开发县农发办主任和设计人员会议,专门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讨论结果为:各县一致要求由市统一招标确定一家有资质、有能力的测绘公司承担测绘工作。因此,湛江市农发办通过招标确定一家测绘公司,对全市2016年土地治理项目进行测绘,将地形图比例修改为1:2000,按时完成了任务。

  三、尝试实行产业化经营项目监理制

  一直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行监理制,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实行监理。产业化经营项目则没有实行监理制。土地治理项目实行监理制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产业化经营项目可不可以呢?面对人手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困难,湛江市农发办决定尝试产业化经营项目监理制。自2013年起,湛江市分别对坡头区3个产业化项目和市直1个产业化项目尝试实行监理制。监理费用在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中开支,费率低于土地治理项目监理费费率。尝试结果说明,与土地治理项目一样,产业化项目实行监理制有利于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

广东省完成湛江市徐闻县曲界镇土地治理项目,亩均产值超万元,成为雷州半岛土地亩产值之冠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