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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991/2019-00893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19-10-11
名称: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文号: 粤财会〔2019〕48号 发布日期: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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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

粤财会〔2019〕48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关于申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执业许可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法定执业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陈海防。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215号2层1-18轴商场(北区)。邮政编码:519070。

  四、请你所接本批复文件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分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执业。有关事项的变更必须符合规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接受广东省财政厅的行政管理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章程实施的行业自律管理。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