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39991/2016-00043
广东省财政厅
2016-03-01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16〕6号
2016-03-01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1  浏览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税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顺德区财税局、国土城建水利局,横琴新区地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政策执行后,粤财法〔201088号文关于契税的条款全部废止。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税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