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有关单位2021年非税支出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41号
广东药科大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根据省教育厅申请,经研究,现调剂安排非税项目资金共13,625,895元,用于组织相关非税收入的成本性支出(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3、4)。该支出列2021年度“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要求编制非税收支年初预算,其中缴入国库的要编列非税收入预算,需要安排成本性支出的要申报支出预算。未纳入预算的,年中不新增安排支出。
二、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于确实需要且有条件开展的项目,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要及时上缴财政。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具体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2.非税支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
3.非税支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专项经费)
4.非税支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省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项目)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