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
粤财税〔202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政务服务缴费“跨省通办”,现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财库〔2021〕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快推进全省非税收缴一体化建设
请各地高度重视,将全省非税收缴一体化建设与“跨省通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省财政厅2021年推进全省非税收缴一体化建设统一部署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全省非税系统一体化在本市如期上线,切实规范和优化本地非税收缴管理,不断提升我省非税收入缴费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二、打通“线上+线下+专窗”多渠道便民缴费
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全省非税收缴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补换工本费、不动产登记费等收费项目对接全省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同时保留公众线下、专窗缴款渠道,推动实现办事缴费“一站式”办理,确保全省非税收入缴费渠道“无盲区”。
三、严格规范非税收缴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库〔2021〕12号文规定,切实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禁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收费设置前置条件和收取额外费用,除邮寄费等代收费用外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税政处 刘征,020-83170078;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中心 邓华,020-83354693;省自然资源厅财务处 詹哲,020-3882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