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财政强化农村财务管理 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资金扶持,注入发展后劲。积极筹措扶持资金,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2023年,根据各县(市、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数量,安排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520万元,下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117万元,有效解决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瓶颈问题。紧跟扶持工作进度,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统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管理体系,用好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全市农村会计核算管理质量和财务监管水平。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题,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合理规划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标准,建立健全利益联结、风险防控、收益分配等机制,坚持“县级统筹、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确保扶持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强化教育督导,打造“阳光村财”。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纳入公账管理,力争实现行政村、村民小组“村财镇管”全覆盖。每年分级对全市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专项检查,抓实问题整改。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切实保障村民对集体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