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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海丰财政振兴乡村经济 攻克贫困堡垒

2020年04月17日 来源:汕尾市海丰县财政局

  汕尾市海丰县财政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积极履行财政扶贫脱贫的政治责任,发扬“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精神,为振兴乡村和脱贫攻坚持续发力,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

  一、落实好转移性资金投入。全面足额落实各级转移性保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民生政策落到实处。2020年计划和落实农民转移性资金79659.91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126.87万元;水库移民直补到人资金257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59.1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学费及生活补助资金1161.93万元;农村低保医保养老医疗保险资金69218万元;农村特困补助资金362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万元。同时,积极梳理中央、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投向重点,结合海丰特色,加大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上级到位的财政惠农专项资金持续增长。

  二、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扶持壮大村级特色农业、镇级农业产业和县级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农民职业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2020年已统筹整合各级资金24189万元,其中:“一村一品”1877万元;县莲花山茶叶振兴项目1350万元;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资金20442万元;农民培训和就业补助资金520万元。在增强农民就业能力的同时,以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带动农民就业。

  三、综合运用贴息补助奖励政策。充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农民开办家庭式农场,扶持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2020年已落实安排各项政策资金3528万元,其中:政策农业保险保费1200万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952万元;产业扶贫基地贴息和企业贷款贴息376万元。同时,激励农民出资出劳,鼓励集体经济投入,促使农业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四、创新资金投入模式。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项目形成资产,经资产经营管理形成长期的投资收益和分红,以此巩固财产不断增益。2020年继续投入红色旅游公寓建设项目1800万元,为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此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激发当地旅游产业活力,进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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