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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出台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措施

2019年11月19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深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到2020年底,市、区两级基本建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紧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预算管理工作的重点,通过倒排时间节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围绕重点环节采取措施,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通知》紧扣预算管理全过程,从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一是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关口前移,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编制环节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三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四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以预算单位绩效自评为主、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评价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的质量。五是强化绩效结合应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结果的应用,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六是完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创新评估评价方法。七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将四本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实施绩效管理的探索。

  三、强化监督问责,做好配套保障。《通知》强调,要加强预算绩效责任约束,发挥人大、审计监督作用,对绩效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追责,通过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成效。同时,要求各区各部门做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形成改革合力,积极营造“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四、结合实际,突出深圳特色。《通知》严格落实中央文件的要求,各项措施紧密结合深圳实际,体现五个方面特点。一是比中央要求的时间提前两年实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强调质量管理,通过多方参与、明确权责、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三是依托“智慧财政”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将绩效管理要求内嵌入预算管理系统。四是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机制。五是大力推动第三方力量有序参与,搭平台、建机制、强监管,聚集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深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深圳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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