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善用地方政府债券助推中山市经济社会重点事业发展
2017年,中山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积极向上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落实好债券资金的额度分配、转贷和项目支出监督工作,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为道路交通等市镇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省财政厅下达中山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3.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62.4亿元,置换债券资金1.5亿元),同比新增债券资金增加6.22亿元,增幅11.07%。
一、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抓好债券资金申报和调整工作。为切实抓好2017年度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工作,市财政局组织全市相关单位和镇区召开债券申报专项工作会议和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调研工作。在专项会议和调研中,结合国家和省的债券政策对2017年的债券申报工作作了重点讲解,明确了债券申报的种类和债券资金的使用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和镇区结合本单位(镇区)的财政收入和偿还能力适当举债,做到债务风险可控。由于国家和省的债券资金政策大幅调整,省财政厅实际分配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的种类和额度与中山市原申报的需求有很大的调整,只分配了专项债券,同时还将原单一的专项债券细分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其他专项债券三类。对此,市财政局主动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协助债券资金申请单位和镇区做好债券项目调整,及时把省下达的62.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到8个单位和镇区的96个项目。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助推经济社会重点事业发展。为充分发挥政府新增债券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中山市债券资金投向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福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产业平台、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和支持镇区均衡发展。在2017年下达的62.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中,用于市镇两级重点项目建设40.63亿元(其中按区域分类,市级使用29.04亿元、支持镇区11.59亿元;按项目分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24.85亿元、市政建设12.38亿元、教科文化卫生等社会事务2.84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其他建设0.4亿元、保障性住房0.16亿元)、土地收储21.77亿元(主要用于中山市产业平台(民众园)、中山市现代物流业平台(黄圃园)、岐江新城等三个土地收储项目),推进全市资源统筹,加快实现协调发展、集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