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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着力优化办事流程

2017年11月08日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切实做好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区财政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一、落实一次告知制度。以“人性化”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规范财政日常业务规程,以清单形式明确日常业务事项受理所需资料、办理流程、联系方式等,一次性告知预算单位,刹住“腿跑断、事难办”的不良风气,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二、强化首问负责制度。从接待来访办事人员入手,强化服务管理,要求受理股室要热情受理、规范办理、及时处理。对于涉及多个股室的业务,由受理股室主动沟通协调。对于办事拖拉推诿、故意刁难群众的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提高服务质量。

  三、简化办事手续。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充分利用财政部门综合信息平台OA系统,鼓励各部门根据资金性质,将申请资金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OA系统发送至区财政局,直接提出申请,无需再提供纸质资料。同时,在内部实行会审制度,如需由财政部门有关工作机构审核的,采用会审制度,由支付办牵头联合审核。

  四、优化资金支付。除纳入工资统发的人员经费、工程采购项目、物品和服务采购项目、单笔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资金原则上采用直接支付外,单笔金额30万元以内的项目资金由用款单位自行选择采用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避免因支付方式选择问题延误财政资金支出,提高支付效率。

  五、实行限时办结。实行分类管理、超时收回,破解资金流动缓慢难题,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财政直接下达的资金、需用款部门申请的资金和应急性、突发性项目支出的资金等三类资金,明确规范基本经费、项目经费的申请时限和下达时限,加大“预下达,后结算”力度,确保转移支付资金按性质分别在7天内和30天内下达、本级专项资金在规定时限内下达、应急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将部门不按规定申请的资金收回重新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开展通报问责。建立部门执行情况按季通报制度,财政联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进度工作督促检查,重点关注重点项目资金、民生资金、应急资金等支出进度,对于支出进度严重滞后、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存量资金较多且超期等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行为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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