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 2019年7月23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戴运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省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现按预算法规定编制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并已经省审计部门审计。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广东省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广东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省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1+1+9”重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在完善预算管理监督、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强化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财政“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有力地服务和支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财政保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完成情况良好,省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财政运行平稳。
一、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476.3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779.5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38.8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01.25亿元、调入资金98.3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2.3亿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1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7577.63亿元。
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37.34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加上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948.8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51.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6.8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267.87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1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7222.26亿元。
收支相抵,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355.36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年初的5244.56亿元增加到5547.46亿元,共调增302.9亿元。调增资金302.9亿元已按照省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完毕,全部用于推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及人工岛工程建设、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转贷市县支出等重点项目。
(一)收入决算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7577.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6.6%。其中,省本级收入3130.8亿元,占省级总收入的41.3%;中央补助收入1476.35亿元,占省级总收入的19.5%;市县上解收入779.55亿元,占省级总收入的10.3%;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38.81亿元,占省级总收入的16.3%;上年结转收入301.25亿元,占省级总收入的4%;调入资金98.38亿元,占省级总收入的1.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2.3亿元,占省级总收入的7.3%;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19亿元。
1.省本级收入3130.8亿元,较年初预算超收128.79亿元,超收收入已按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本级收入增长11.6%,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1453.68亿元(其中营业税主要是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等),增长7%,主要是经济发展,带动增值税收入增长;企业所得税646.15亿元,增长8.1%,主要是企业效益增长;个人所得税247.33亿元,增长17.3%,主要是个人薪金收入增长较快;土地增值税等税收364.26亿元,增长17.5%,主要是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土地交易活跃,相关税收增长较快;非税收入419.39亿元,增长28.1%,主要是加大对海洋违法行为的处罚和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
2.中央补助收入1476.35亿元,完成预算的123%,主要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合计276亿元。
3.市县上解收入779.55亿元,完成预算的180.4%,主要是市与省直管县之间的补助款项增加,按现行体制增加结算列收列支,以及深圳市上解增加。
4.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38.8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02.9亿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865.4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70.42亿元。
5.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19亿元。
6.调入资金98.38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2.3亿元。
8.上年结转收入301.25亿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7222.26亿元,完成预算的130.2%。其中,省本级支出1237.34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17.1%;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共4948.88亿元(相应形成市县财政收入,并由市县安排支出),占省级总支出的68.5%;上解中央支出151.17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2.1%;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6.81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8.5%;地方政府债务还本267.87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3.7%;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19亿元。
1.省本级支出1237.34亿元,完成预算的93.6%,主要是按照“压本级、保基层”的要求,部分交通、科技等领域的省本级支出转列转移支付,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其中个别支出决算数为负数,主要是2018年预算执行中收回部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抵减了当年支出。
2018年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4.95亿元,比上年减少0.93亿元,下降15.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86亿元,比上年减少0.22亿元,下降20.4%,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1803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为577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91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亿元),比上年减少0.45亿元,下降11.9%。公务用车购置数为42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648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亿元,比上年减少0.25亿元,下降24.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万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为43.6万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为99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为1295人次。省本级“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省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采取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降低公务用车运行,减少公务接待等手段,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故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都有所下降。
2.省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948.88亿元,剔除置换债券转贷因素后,可比增长17%。具体情况如下:税收返还706.29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044.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省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的比重达到61%,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506.7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156.31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支出163.1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支出79.1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支出224.4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304.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其中,教育支出75.4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73.8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1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71.23亿元、农林水支出310.7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64.28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8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894.3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73.9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649.99亿元。
3.上解中央支出151.17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是根据中央与省结算事项据实结算。
4.调出资金616.81亿元,主要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将2018年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预算跨年滚动平衡。
5.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67.87亿元,主要是使用置换债券置换省级存量债务,相应增加当年债务还本支出。
6.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19亿元。
7.其他事项。2018年,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共支出928.22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养老金等。上年结转资金共支出301.2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方向的支出。省级预备费共支出2.37亿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和四川、西藏山体滑坡等突发事件和难以预见支出,年终余额按规定作为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财政未设置预算周转金,支出规模为0。扣除2019年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81亿元以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0亿元。
(三)重点支出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
2018年,我省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力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支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较好的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确保国家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1.支持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投入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相关支出166.98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投入1.05亿元推动粤港澳三地科技合作和资源整合。二是强化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和保障,投入4.11亿元支持大科学装置建设应用,保障省重点实验室稳定运行,有效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三是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投入4.09亿元重点选择部分领域重大基础科学和应用基础科学问题组织开展研究,以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为平台,引领全国大数据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四是支持企业、产业升级发展,投入资金103亿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共建与产业园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利用外资及外经贸发展,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外资十条(修订版)”“稳外贸九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五是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投入近16亿元支持各项人才工作开展,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吸引更多人才来粤开展创新工作。
2.支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投入农林水、自然资源等相关支出473.19亿元。主要包括:一是支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投入262.13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等,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省108841个(约占80%)自然村启动基础环境整治,98.2%的省定贫困村基本完成环境整治。二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农业发展,投入25亿元新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5000万元),201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3831亿元,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2%,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三是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26.3亿元用于完成2022.3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作。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农改革,创新资金投入模式支持垦造水田工作,2018年省财政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4亿元(加上2017年共34亿元)和投入垦造水田成本性支出14亿元,按照“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组织、国企实施建设”的模式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五是支持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投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21.77亿元,将平均补助标准提高至为32元/亩,并分区域实行分区域差异化补偿制度。六是支持落实扶贫开发,投入88亿元瞄准30万户特定贫困群众,累计帮扶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贫困发生率0.3%以下,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9600多元,总体实现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3.支持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节能环保支出188.6亿元[按项目统计,2018年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285.26亿元。]。主要包括:一是支持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投入资金100.93亿元。其中,练江流域污染整治污水管网建设48亿元,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20亿元,污水处理设施及城市管网项目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2.74亿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质保护10.74亿元,地表水优良水体国家考核断面达标攻坚4.3亿元,重点流域跨省和省内横向生态补偿3亿元等。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投入18.1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补贴和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三是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投入7.4亿元,主要用于镇级填埋场整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补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
4.支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内涵,投入教育支出492.69亿元。主要包括:一是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投入171亿元用于落实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等各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政策,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投入22亿元用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至每生每年300元,有效保障了我省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目标的落实。二是支持推动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投入资金50.12亿元用于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高校建设、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创新强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三是支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发展,投入7.21亿元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学位“扩学位”,加快建设省职教基地;投入6亿元支持职业教育“提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双精准”;投入5.33亿元支持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四是支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工作母机”,投入10.67亿元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对全省学前教育阶段至高等教育阶段的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支持;投入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补助资金24.63亿元,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政策,进一步稳定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队伍。五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9.41亿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支持欠发达地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园等项目,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六是支持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投入3.85亿元支持民办教育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都能够享有受教育的机会。
5.支持补齐民生短板,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相关支出360.03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稳就业九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投入9.45亿元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支持建设粤东西北区域性等创业孵化基地、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投入6.43亿元支持高水平技师学院等建设;投入4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发展技能人才培养及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项目,加强技能晋升培训,继续实施“圆梦计划”。二是巩固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投入资金203.07亿元。其中,城镇、农村低保补助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503元和22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60元和950元;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提高10%、达到8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57.5元和210元。三是关注老年人事业,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水平,投入4.57亿元支持各地推进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支持养老爱心护理临终关怀以及养老、残疾人康复、护理员培训等项目建设,有效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6.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5.82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投入111.83亿元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设备设施、加大各类医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标准、提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标准等。二是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发展建设,启动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从2018年起投入约90亿元支持约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其中2018年投入22亿元,以点带面提升全省医疗服务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投入8.1亿元补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以及改善县级医院设备装备,着力提升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三是支持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投入174.39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6%,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我省医保报销范围,大大减轻参保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一延伸两倾斜”。四是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约22亿元用于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出生缺陷防控等,着力完善我省公共卫生防疫体系。五是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2.08亿元支持全省中医优势病种突破、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等,促进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是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投入4.28亿元,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能力建设,改善食品药品监管条件、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
7.支持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投入公共安全支出309.92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大力支持平安广东建设,投入10亿元,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缉毒办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反恐情报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投入65亿元支持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执行攻坚、公益诉讼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机制,探索建立法检项目库支出标准体系、规范基本支出管理、加强法检预算编制智能审核、完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制度等方面工作,推动构建法院和检察院系统预算保障管理机制。三是加大力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投入12亿元支持智慧警务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和规范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加固、补齐公共安全指数短板,推动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支持我省率先建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协作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全覆盖,为构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8.支持推动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投入交通运输支出241.48亿元。一是支持推动交通网络建设,投入186亿元支持国省道升级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和高速公路建设。其中,投入34亿元支持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肇庆、江门等地市未通客车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镇到行政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水平;投入67亿元支持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以及惠州、肇庆、江门3市非平原县的国道升级改造项目、国道省道路面改造项目给予全额补助直接工程费用。二是支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2018年,从铁路发展基金等投入轨道交通项目省级资本金累计达89.7亿元,其中国铁干线39.44亿元、珠三角城际铁路50.26亿元,有效提升铁路通行能力,推进路网提速升级。三是支持推进机场建设,投入资金11.88亿元支持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韶关机场、惠州机场、湛江机场迁建、揭阳机场扩建工程建设,基本形成了以珠三角机场群为核心、粤东西为两翼的机场布局。四是支持港珠澳大桥相关配套工程建设,投入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及人工岛工程4亿元,确保港珠澳大桥如期通车,进一步完善粤港澳三地综合运输体系,促进珠江两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是倾斜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省财政对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财力性补助,以及对少数民族县交通基础设施补助,均从每年每县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省级全额负担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境内省管高速公路、国铁干线项目资本金。
9.支持推动广东文化高质量发展,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33亿元。一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投入补齐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11.5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二是扶持文化繁荣发展,投入超25亿元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保障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推动各级档案馆所的维修改造,支持广东广播电视台等省主流传统媒体巩固壮大和转型发展;大力支持我省不断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推动群众体育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维修,为2277个省定贫困村配建健身路径,支持欠发达地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三是支持广东卫视改革发展振兴,投入2.1亿元支持广东卫视振兴改革;投入2.3亿元推动我省开展4K电视频道建设专项经费,推动我省4K电视频道正式开播。四是注重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围绕省委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计划,五年专项安排15亿元,同时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资金70亿元,深入挖掘红色革命遗址内涵,建好用好红色阵地,推动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红色基因深入人心。五是支持我省全域旅游发展,投入资金1.74亿元,积极开拓我省国内外旅游市场、推动广东旅游产业发展,加强欠发达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滨海旅游、乡村旅游等融合项目,打造优质旅游体验。
(四)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情况
2018年我省大力支持落实十件民生实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全省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838.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其中,省级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47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一是提高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更加稳定、优化;二是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素质,打通劳动者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三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加大保障力度;四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参保扩面;五是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支持棚户区改造、欠发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等;六是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七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八是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欠发达地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九是完成普通国省道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普通国省道路面服务水平;十是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并提高保障标准。
(五)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1.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2018年,省财政厅对2017年省级财政投入十件民生实事的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金额905亿元),涉及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大扶贫济困力度、提高教育保障和发展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促进就业和创业、改善欠发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公共安全保障力度十件事。从评价结果来看,有8个领域的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良”,2个领域的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中”。
2.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按照财政部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拓展”的思路和要求,2018年省财政厅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覆盖到全部省直部门,并对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文联、省体育局、省档案局、省编办、省红十字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团省委、省统计局、省地方志办、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委15个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在数量上比2017年的12个部门增加了25%,进一步推动了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结果上看,15个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有14个,占比93%;评为“中”的1个,占比7%。
3.其他重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除上述几类绩效评价外,省财政厅还对涉及2017年省委政府重点工作或重要任务的相关资金以及部分规模较大的涉47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资金,也包括对口支援四川甘孜资金和首次开展的社保资金预算中的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共形成评价报告47份。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1份,占比2%;“良”的27份,占比57%;“中”的15份,占比32%;“低”的3份,占比6%;“差”的1份,占比2%。对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原则上2019年压减规模不低于20%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规模不低于20%;对评价结果为“低”或“差”的项目,2019年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1364.07亿元,完成预算的126.7%。主要项目如下:
1.省本级基金收入6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港口建设费收入2.07亿元,完成预算的13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出口货物量增长。
(2)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2.3亿元,完成预算的98.9%。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电影票房收入增速下滑,与年初预估的情况有一定的差距。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有所增长,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相应增加。
(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0.36亿元,完成预算的81%。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按我省境内大中型水库电站(共27座)实际上网销售电量征收,因2018年大中型水库电站实际上网销售电量减少造成收入相应减少。
(5)彩票公益金收入20.6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彩票机构加大了市场开拓的力度和开展彩票专项促销活动。
(6)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2.33亿元,完成预算的131.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按全省全部小型水库电站实际上网销售量征收,2018年小型水库电站实际上网销售电量增加造成收入相应增加。
(7)车辆通行费收入19.48亿元,完成预算的93.7%。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通车项目(路段)暂未形成稳定车流,以及对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的高速公路路段进一步增加。
(8)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收入12.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彩票机构加大了市场开拓的力度和开展彩票专项促销活动。
2.上年结转收入15.03亿元。
3.中央补助收入26.8亿元,主要是年度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补助港口建设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彩票公益金、民航发展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等。
4.下级上解收入12.33亿元,主要是财政省直管县与所在市之间的补助款项增加,按现行体制增加结算列收列支。
5.债务收入1242.48亿元,均为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999亿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243.48亿元。
6.调入资金4.13亿元,主要是历年结存在专户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135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25.6%。具体包括:
1.省本级基金支出125.94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48.22亿元,共完成支出174.16亿元。主要项目如下:
(1)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0.18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01亿元,共完成2.19亿元)。主要用于全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优秀电影作品生产”奖励补助、按政策规定安排的新建影院先征后返专项补助等。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79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4.01亿元,共完成14.8亿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
(3)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0.02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04亿元,共完成2.06亿元)。主要用于补助我省小型水库移民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和劳动技能培训等。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后成1.83亿元,共完成2.33亿元)。主要用于岭南佳果良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等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5)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0.0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0.38亿元,共完成0.43亿元)。主要用于库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提高移民生活水平等。
(6)车辆通行费支出93.15亿元(其中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支出71亿元)。主要用于省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还贷支出、养护及管理工作等。
(7)港口建设费支出4.6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3.99亿元,共完成8.63亿元)。主要用于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航运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和维护等。
(8)民航发展基金支出2.09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26亿元,共完成3.35亿元)。主要用于民航机场建设、航线和机场补贴等。
(9)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11.2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5.78亿元,共完成17.02亿元)。主要用于我省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业务。
(10)彩票公益金支出3.26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9.34亿元,共完成12.6亿元)。其中: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包括全民健身等项目;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医疗救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
(11)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0亿元(水资源专项债券),用于珠三角水资源配置项目。
2.调出资金16.99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加大政府性基金统筹力度的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
3.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161.48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918亿元、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支出243.48亿元。
收支相抵,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1.45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三)预算调整及上年结转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2018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从年初的77.94亿元调增到1076.94亿元,共调增999亿元,其中省级承贷新增专项债券支出81亿元,安排转贷市县支出918亿元。调增的999亿元均已执行完毕。
2018年,上年结转资金共支出13.84亿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等支出。
三、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3.5亿元,同比增长34.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其中:省属企业上交利润19.16亿元,省属控股参股企业上缴股利股息14.19亿元,其他收入0.15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0.03亿元,总收入共完成33.53亿元,同比增长9.4%。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利润和股利股息有所增长,其中省交通集团增加上缴收益约2.25亿元;二是中国电信分红收入5.26亿元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3.53亿元,同比增长9.4%,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51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6.97亿元、其他支出0.68亿元、转移性支出20.37亿元(含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91亿元及补助下级支出0.47亿元)。支出主要用于解决省属企业关闭破产、“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支持企业改革发展以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收定支,随收入增加而增加以及中央财政追加资金。
收支相抵,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结转结余为0。
四、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仅含调剂金及利息);除调剂金及利息外的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属地管理,当年无收支(下同)。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77.85亿元,增长29.3%,完成预算的11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02.83亿元,比上年增加732.48亿元,增长2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71.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37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89.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56亿元,比上年增加0.51亿元,增长960.6%。收入比上年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投资收益返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当年定期利息收入较大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落地实施等因素的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55.51亿元,增长14%,完成预算的96.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70.11亿元,比上年增加157.81亿元,增长9.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4.0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8亿元,比上年增长0.3亿元,增长27.4%。支出比上年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受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落地实施等因素的影响。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为2022.3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932.7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87.0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9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0.56亿元。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505.05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345.6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0.9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2.0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6.35亿元。
五、2018年全省财政总决算汇编情况
2018年,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执行经各级人大批准的2018年预算,全省财政运行平稳,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汇编的决算,2018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05.26亿元,为汇总各级人大通过年初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加784.91亿元,可比增长7.9%。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05.26亿元,加上中央(含税收返还补助)补助收入1763.1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15.9亿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865.4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70.4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47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27.5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79.2亿元、调入资金3797.18亿元等项目之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0024.58亿元。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729.26亿元,为汇总各级人大通过年初预算的110.1%,比上年增加691.78亿元,增长4.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29.2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24.96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4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16.51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25亿元、调出资金1784.72亿元等项目之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8857.17亿元。
收支相抵,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167.41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44.48亿元,为汇总各级人大通过年初预算的114.3%。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271.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2.67亿元,调入资金8.81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12.3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38.4亿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243.48亿元之后,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8551.21亿元。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469.41亿元,为汇总各级人大通过年初预算的113.6%。加上调出资金1507.1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5.01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0.98亿元之后,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7232.52亿元。
收支相抵,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318.69亿元。
(三)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227.3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31.79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1.0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3.05亿元,清算收入0.0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8.6亿元。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199.55亿元,按科目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8.98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88.25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7.75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亿元,调出资金74.37亿元。
收支相抵,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结转结余27.8亿元。
(四)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约达2.85亿人次,同比增长2.3%。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857.86亿元,增长27.3%,完成预算的105.1%。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215.74亿元,增长23%,完成预算的89.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70.11亿元,占全部基金支出的44.4%,比上年增长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47.84亿元,占全部基金支出的22.5%,比上年增长9.2%;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和领取待遇人数增加的影响。
截至2018年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242.26亿元,增长18.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345.65亿元,占全省基金的67.9%,比上年增长19.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416.31亿元,占全省基金的15.9%,比上年增长14.7%。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中央批准的2018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09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6800.7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292.26亿元),比上年新增1362.4亿元。其中:广东地区债务限额11708.5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6487.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221.36亿元),深圳市债务限额384.5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31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0.9亿元)。2018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0007.81亿元,广东地区政府债务余额9861.89亿元,均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18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33.68亿元,包括:新增债券1354.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5.9亿元、专项债券1038.4亿元),置换债券1108.96亿元,再融资债券70.42亿元。新增债券1354.3亿元中,深圳市按规定自行发行52.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39.4亿元),由深圳市安排支出。广东地区新增债券1301.9亿元按规定由省级统一发行,其中安排省级支出210亿元(一般债券129亿元,专项债券81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战略125亿元,推动港珠澳大桥建设4亿元,高速公路71亿元,珠三角水资源配置10亿元;转贷市县支出1091.9亿元(一般债券173.9亿元、专项债券918亿元),由市县根据国务院和省确定的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研究落实具体安排项目,按预算法规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18年全省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11.15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全省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52.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44.47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07.59亿元。
2018年全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偿还存量债务本金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为10007.81亿元,控制在财政部核定的债务限额12093亿元以内。
七、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的有关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我省2018年省级预算,并作出了《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省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按照党的十九大对财政工作的要求,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确保人大决议落到实处。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出台实施《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研究修订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一揽子”配套制度;通过“两转变、两精简”,实现“两提高”(即转变财政管理重心,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转变部门权责配置,从预算管理权责交叉转变为权责明晰、各负其责。精简财政资金和项目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效率;精简预算执行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各方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构建多层次的预算管理监督体系。二是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省级转移支付体制,研究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支持力度,缩小区域财力差距;研究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生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打造北部生态屏障。制定对粤东新城等重点平台和项目的支持政策,支持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打造新增长极。修订财力薄弱镇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点对点”精准保障欠发达地区镇(乡)“三保”支出。三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划分改革,精细划分“四档”补助,提高省级支出占比。从2019年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7项事权调整为统一分档和比例,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功能定位将市县精细划分为四档,对第一档“老少边穷”地区和第二档北部生态发展区、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的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100%、85%。四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改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控制,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项目库管理,对预算支出考核,保障资金安全有效。逐步提高企业收缴比例,2017-2018年已提高至25%,2019年收缴比例将提高至30%,提前一年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定的目标;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8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比2017年增长53%,统筹用于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支出。
(二)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一是硬化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有效性。严格执行经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资金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项目和数额等执行,原则上不得随意调剂,确需调剂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绩效考核。二是强化实效,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限时批复预算,2018年部门预算在省人代会结束后9日内批复所有省直预算单位,除应急救灾类和清算类资金外,基本按照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30日和60日下达时限要求及时拨付。在收到中央年中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30日内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并分解下达。三是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2018年省财政厅共向联网系统提供财政数据73批次,2018年全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实现了部门预算电子数据通过联网系统的同步传输,年中新增推送了中央资金转移支付相关发文和省财政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文件。四是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狠抓落实,跟踪督促相关省直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等责任主体落实审计整改,严格按照审计决定清理回收或调整违规资金;实行审计整改问题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加强结果运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审计结果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部门和市县加强财政管理。
(三)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一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方开展省内外调研、专家研讨、省直部门座谈,牵头起草《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配套制度。二是加强绩效指标库建设,拓展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较为领先的预算绩效指标库,收录20大类、2589个绩效指标,体现了绩效评价“两个全覆盖”,即: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扩大到覆盖全部省直部门、将重点评价范围拓展到覆盖四本预算。共开展264项、约1700亿元资金的重点评价。三是探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依托联网监督系统等平台,完善绩效监控模块,采用绩效目标比对和实施阶段性反馈等工作方法,对省级财政重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同时建立监控预警和纠正机制,对实际执行中目标偏离或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的资金进行调整安排。四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全面公开省级财政到期专项资金、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项目资金的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情况,将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和上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反馈有关部门,并单独装订成册报送省十三届人大会议参阅。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低”或“差”的资金,2019年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
(四)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牢牢盯紧政府债务限额“天花板”,将债券收支分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省对市、市对县的债务分级管理监督指导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化解债务风险,确保各地政府债务限额与其偿债能力相匹配,守住风险底线,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全省所有地区政府债务风险“零预警”。二是用好用足债券资金。2018年发行新增债券1354.3亿元,合理分配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方式从“因素法”向“项目制”转变,更加注重对接省定重点项目,服务区域发展新格局,实现粤东西北地区省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珠三角地区国铁干线项目资金需求、原中央苏区高速公路资金需求“三个全覆盖”。加强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建立新增债券“一周一报、月度通报”机制。三是着力处理存量债务,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堵住违法违规举债“后门”。2018年发行置换债券1108.96亿元,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摸清全省隐性债务情况,坚决遏制增量、有序消化存量。着力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清理整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行为。四是细化债务预算编制,主动推进信息公开。编制2019年预算草案时,政府债务报表新增4张报表,整合归并2张报表,调整完善1张报表,进一步增加至12张,实现“两个首次,三个细化”:即首次将中央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债券额度编制预算,首次报告债券资金以后年度偿还计划;细化债务限额余额至县级,细化债券品种类型,细化债券发行及还本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增强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和精细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关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9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1+1+9”重点工作部署,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广东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