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广东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我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严格依法理财,加强收入监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深化财政改革,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据财政快报统计,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06亿元,按可比口径为省代编预算的107.69%,超收129亿元,比上年增收280.78亿元,增长18.41%。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87.54亿元,为省代编预算的112.75%,超支258.74亿元,比上年增支434.96亿元,增长23.48%。
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各项补助款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以及上解中央款项后,全省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5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525.89亿元,比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482.92亿元超收42.97亿元。超收的主要项目是:(1)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超收36.07亿元;(2)上下级结算及中央返还收入增加5.03亿元;(3)上年结余增加1.87亿元。
2005年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518.91亿元。比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481.94亿元超支36.97亿元。主要是根据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对2005年超收作了适当安排,主要用于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其中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达10.98亿元,包括16个扶贫开发县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经费、省部共建“985工程”等。上述安排除列收列支项目外已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005年省级财政总收支相抵,结余6.98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件一)。
2005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收入征管工作,确保收入稳步增长。
在2005年第二季度我省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灾的严峻形势下,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的部署,切实做好财税收入的协调工作,坚持执行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化预算执行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加强财税部门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落实收入征管责任,及时将财税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同时,认真落实专人分片抓收入制度,对收入完成出现异常的地区和税源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政策的效应,有效带动各地加快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2005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呈现出“双提高,双平衡”的良好态势,即财政收入增幅和增长质量均得到提高;财政收入时间进度上和区域上的增长平衡。2005年我省财政收入增长无论是增收绝对额还是增长率都达到近四年最好水平;超收可用财力增加,财政收入增长质量得到提高。财政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并保持时间进度上的平衡,各月累计增长率曲线平滑,未出现前高后低,大幅度波动现象;各区域收入增长较为平衡,珠江三角洲地区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东西两翼、粤北等山区收入增长步伐加快,比珠江三角洲地区增长率高1个百分点左右,表明我省经济健康运行,对经济的调控日趋科学。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千方百计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了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相关的资金需要。省财政在保障国家机构正常运行的同时,千方百计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培育和扩大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投资、刺激消费、扩大出口。一是省级基本建设支出17.11亿元(不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基建支出),较好地发挥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二是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升级。投入10.63亿元,其中: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亿元、装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2亿元、名牌战略专项资金支出0.85亿元,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三是支持外向带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外贸出口专项资金支出5.98亿元,其中:欠发达地区出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出4亿元(含上级调拨收入安排部分),科技兴贸资金支出0.5亿元,优化投资环境资金支出0.7亿元,有效促进外贸出口。
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建设教育强省,提高科技竞争力。共投入96.1亿元支持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其中,科学事业费支出4.26亿元,科技专项投入16.33亿元,推动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教育事业费支出36.51亿元,教育专项投入39亿元,主要包括高校基建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9亿元,省部共建“985工程”建设资金支出3.5亿元,高校“211工程”专项资金支出2.4亿元,支持高校扩大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经费支出5亿元,困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支出5亿元,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书杂费支出5.08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山区农村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补助支出1亿元,欠发达地区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设施补助支出1亿元,职业教育经费支出0.6亿元等,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农业投入48.01亿元。其中,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2.35亿元,小型水库隐患人大议案资金支出4亿元,中央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支出2.01亿元,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议案资金支出1.2亿元,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资金支出1.02亿元,贫困村“两委”干部补助支出1.67亿元,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资金支出0.7亿元等,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支持农村、农业加快发展。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26.99亿元,为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落实种粮大户直补政策,补助资金0.52亿元,适当扩大直补面,调动农民产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广东。共投入33.51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等5.79亿元,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8.29亿元,省属企业离退休干部补助支出1.11亿元,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支出1.8亿元,省农垦、华侨企业养老保险纳入统筹补助支出1亿元,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生活及就业安置及伤残士兵医疗补助支出0.84亿元,解决军转、复员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劳动力开发培训转移就业补助资金支出0.85亿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建设文化大省,改善人文环境。投入13.7亿元建设文化大省。其中:省博物馆建设支出3亿元,中山图书馆建设支出2亿元,文化企业改制专项资金支出0.3亿元,文化大省建设专项项目资金支出1亿元,宣传文化发展资金支出1.12亿元等,有效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加快发展。
确保卫生投入,构筑公共卫生体系。共投入19.32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其中,农村卫生专项投入1.5亿元,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支出1.77亿元,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医改及公费医疗超支款支出3.55亿元,加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资金支出0.5亿元,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防治专项经费支出0.67亿元,市县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补助支出0.3亿元,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贴息支出0.2亿元,职业病防治经费支出0.1亿元等,促进了我省医疗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生态环境。共投入10.7亿元支持环境保护。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费支出4.14亿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支出0.6亿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等支出0.23亿元,环保专项投入2.2亿元,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涵养林建设支出0.40亿元,人工鱼礁议案资金支出0.50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0.25亿元,珠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支出0.4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资金支出0.16亿元,林业防灾减灾及绿色通道专项支出0.3亿元等,支持环境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各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80.62亿元,逐步均衡区域间的公共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增强市县发展经济、壮大财力的动力,推动市县财政收入增长。三是缓解县镇(乡)财政困难,财政安排4亿元,对财力薄弱镇(乡)给予补助,并鼓励市本级财政对县(市)和镇(乡)实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不断提高县(市)和镇(乡)财政保障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改革。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全面铺开部门预算目标基本实现。省级对所有省直单位试行项目滚动预算,强化项目预算绩效观念。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06年部门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细化到具体项目;推进财政供养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基础信息库建设。
加快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步伐。不断扩大试点资金范围, 探索完善财政资金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国库支付系统的整合工作,2005年,全省共有2,616个一级预算单位、4,504个基层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试点金额达702.28亿元,其中省级共有111个部门共401个预算单位纳入了试点,改革覆盖率达到70%,试点金额达70.12亿元,顺利完成了年初提出的2005年省级实施改革预算单位数达到半数以上的阶段性目标;改革向县级纵深推进,全省有38个县区先后开展了改革试点。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做好《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强化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政府采购的规模化、规范化和效益化;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继续完善与健全政府采购的“一个制约机制”和“两个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运作。2005年,全省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87.4亿元,采购规模增长26.5%,节约资金32.01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1.14%。
全面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是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改革年,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一免征,三改革”工作(全面免征农业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镇财政体制改革)。在珠三角、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选择一个县(市)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改革试点的意见》,推进农村全免费义务教育;制定《关于我省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逐步建立县镇公共财政制度,鼓励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乡镇推进“镇财县管镇用”改革,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有条件的乡镇进行“村级会计代理制”改革试点。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深化改革,全省农民每年从改革中获得55.5亿元的实惠,农民人均每年减轻负担106.93元,至此,全省农民实现了税赋零负担。
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规定,在完成“十五”期间高校基本建设财政贴息贷款资金、省商业集团公司启动债务重组财政资金借款、省旅游扶贫专项资金等三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同时,全面推开了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对500万元以上和跨年度的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在115个省级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中,有42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报送了属于自评范围的177个项目的评价结果,涉及省财政资金总额118亿元。经过各部门预算单位自评、省财政厅初审、专家小组复查审核、向各部门预算单位反馈审核意见、抽样复核审查、正式下达审核结论等阶段,目前除个别项目需要组织重点评价外,大多数部门自评审核结论已全部下达各部门单位,并作为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开展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按照张德江书记的指示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以“两统一,一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省级财务集中监管的改革试点,通过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规程,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软件,逐步建立“大集中”模式的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实现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全程进行实时、直接、无“盲点”监管。为指导改革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广东省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省级首批10个单位于7月份开始试点。
(四)加强财政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完善财政监督体系。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完善和扩大监督网络,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舆论等社会监督的自觉性。“人大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建设由尝试阶段进入正式建设阶段;重视财政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跟踪落实。在内部监督方面,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循环监督工作系统,强调源头监管、同步跟踪,实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检查、事后稽核评价相结合,推动了财政监督工作动态化。在对外和下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方面,加强对部分省直、企业及市县财政部门拨付、管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以及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跟踪检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重点加强对交通规费收支的监督检查。对我省2004年度汽车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核查,在全省范围内对2002-2004年连续三年省下达的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情况进行稽查,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
加快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处置工作。在基本摸清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处置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对资产处置范围、处置原则及组织实施作了明确的规定,据此,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处置预案的通知》,加强与省直77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经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了77个单位的资产处置方案,并呈报领导小组审批。
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全国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全省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2005年8月至9月,省财政厅牵头组织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39,495户行政事业单位2004年及2005年上半年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核实了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并对津贴补贴清理情况进行了必要核查。
二、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财政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但是,由于工业企业盈利增长放慢、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加大投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06年必须大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收支安排应积极稳妥,要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一)2006年全省一般预算草案。
2006年我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广东”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认真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努力增收节支,严格依法征税,做到应征尽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财力资源,集中资金确保工资、政权运转和“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科技等重点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完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严格控制政府债务,严防财政债务危机,确保财政安全;有效运用财政分配政策,提高社会分配公平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广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200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考虑我省物价水平、税收结构等因素,2006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按1,987亿元安排,增长10%。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款,减除各项上解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2,505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06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505亿元,比2005年增长9.5%。
(二)2006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2006年中央财政政策取向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是:(1)积极稳妥安排财政收入,坚持应征尽收。(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3)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社会公共需要。(4)保证重点支出,确保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战略决策的落实。(5)适当调整省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保障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6)加大地区间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推动区域均衡发展。(7)实事求是编制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科学性。(8)树立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2006年省级财政收入。
2006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安排562.11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436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9%;各市净上交收入47.67亿元,比2005年增加5.8亿元;中央税收返还省级收入111.03亿元,比2005年增加6.8亿元;上年结余6.98亿元;上交中央财政收入39.57亿元。
2、2006年省级财政支出。
根据2006年省级财政总收入情况,初步测算2006年可用于安排新增支出的财力为79.93亿元,来源构成是:省本级税收收入增加24.93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量返还收入增加6.8亿元;各市增加上解0.9亿元;收回到期不再安排资金34.73亿元;2005年结余6.98亿元;上年结余增加3.59亿元。
根据以上预算安排原则及新增财力情况,拟安排新增支出77.47亿元,加上继续安排的支出484.18亿元,2006年省级财政总支出561.65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46亿元。
2006年是省级财政全面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一个重要转折,省级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建设等公共支出。2006年省级财政总支出结构为: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出为23.23亿元,占4.14%;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支出为140.64亿元,占25.04%;用于提供全省公共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的支出为233.46亿元,占41.56%;用于建立应急和预警体系,防范风险的支出为34.76亿元,占6.19%;用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帮助欠发达市县解决政权运转和发展问题的支出为129.56亿元,占23.07%。
2006年省级重点支出保障及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建设经济强省。一是保障我省重点项目和战略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安排投入9.1亿元,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及战略(潜力)产业培育资金6.5亿元、广东铁路投资项目资本金1亿元、大亚湾石化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财政贴息0.3亿元等;二是支持企业挖潜改造,扶持企业发展,安排资金8.64亿元,主要包括结构调整重点挖潜改造专项2亿元、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2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0.3亿元、民贸企业贷款贴息0.2亿元等;三是积极落实支持外贸出口各项政策,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安排资金4.58亿元(不含上级调拨收入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包括出口退税“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优化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资金、科技兴贸资金等。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安排资金51.98亿元。其中:农林水部门正常事业费5.51亿元,专项投入46.47亿元。主要项目包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项1.25亿元,统筹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农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农业标准化体系等项目。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安排贫困村“两委”干部补助1.67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年集体经济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约8,000条贫困村,每村每年补助3万元,确保贫困村“两委”成员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安排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2.35亿元,用于107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我省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海堤围等水利设施安全;安排小型水库安全隐患议案资金4亿元,扶持800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力争2007年完成全省3,279宗小型水库改造任务。扶持农业发展,安排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议案资金1.2亿元,新建及改造水轮泵站284宗,新增或改造装机33,854千瓦,提高我省农田排灌抗灾能力;安排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资金1.02亿元,扶持沿海渔业发展项目56个,解决渔民安居工程710户,安排渔民技能培训约5000人,促进渔区稳定,改善渔民生活;安排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资金0.98亿元,扶持机械化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制和创新,补贴龙头企业、专业服务组织、种养大户等购买农机具,建设农机推广站、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等,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按可比口径,2006年农业投入比上年增加5.21亿元,增长10.95%。
此外,为巩固和深化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继续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7亿元,确保全省农民真正实现零税负,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3)保障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强省。安排资金88.27亿元。其中:正常事业费12.13亿元(不包括高校生均定额经费);教育专项投入76.14亿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义务教育专项投入22.68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安排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1亿元,确保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农村户籍学生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全省约960万农村户口学生受益(每年小学每生免收杂费288元,中学每生免收408元);安排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5.08亿元,对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和生活费给予补助;安排困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5亿元,补助490所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和教学设备改造1亿元,计划补助333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奖励和资助民办学校,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二是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专项投入6.8亿元,包括安排智力扶贫专项0.7亿元,按每人每年资助学杂费3500元的标准,每年资助1万名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帮助贫困家庭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安排技工学校建设补助2亿元,重点支持困难地区建设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建设,初步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鉴定、考核、推荐就业服务的教育培训体系,扩大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安排中等职业教育经费1亿元、职业和技术学院办学经费1亿元,用于实训基地、职业、技术学校及骨干专业设施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补助1.4亿元,引导高中教育发展,逐步解决高中教育瓶颈问题。三是高等教育投入46.66亿元,主要包括:安排高校生均定额经费28.76亿元,保障28所高校扩招经费需要;安排高校基建贷款贴息专项资金9亿元,带动180亿元资金投入,保障高校建设资金需要;安排省部共建“985工程”建设资金4.5亿元,支持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按可比口径,2006年教育投入比上年增加25.28亿元,增长40.13%。
(4)财政支出向基层、向农村倾斜,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安排资金23.4亿元。其中:正常事业费8.3亿元,卫生专项投入15.1亿元。主要项目包括: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77亿元,将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从原30元提高为50元,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等山区人均补助25元,切实帮助欠发达地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群众医疗保障体系;安排农村卫生专项投入1.5亿元,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实现“小病不出村”。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安排建设中医药强省专项资金0.5亿元,用于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科技攻关、标准化建设、人才培养等。落实免费防疫接种政策,安排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经费0.56亿元,对欠发达地区每年100万左右新生儿实行免费疫苗接种给予补助。此外,还安排了医改及公费医疗超支款3.55亿元,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防治专项经费0.69亿元,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购置业务用房0.3亿元,市县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补助0.3亿元,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贴息及设备购置0.3亿元,职业病防治经费0.1亿元等项目。按可比口径,2006年卫生投入比上年增加4.81亿元,增长25.84%。
(5)协调社会利益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广东。安排资金80.21亿元。具体包括:
第一,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和促进就业,安排资金36.95亿元。其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5亿元,将全省170万低保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包括农村低保对象126万人,对符合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实现应保尽保;安排补充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1.8亿元,农垦、华侨企业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补助资金1亿元。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安排农村劳动力开发培训转移就业补助1.1亿元,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再就业,安排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专项经费等6.13亿元,解决全省6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解决企业离退休干部待遇问题,安排省属企业离退休干部补助1.11亿元,保障企业离休人员和早期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提高3200名企业离休干部和12700多名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生活费补助水平。增进社会和谐,实现老有所依,安排敬老院建设资金0.24亿元,支持“千间敬老福星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基层社区建设,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经费0.5亿元,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解决军转、复员军人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生活及就业安置及伤残士兵医疗补助1.08亿元,用于解决我省约2万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提高约6万名在乡复员老军人生活费补助标准,并帮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此外还安排了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8.89亿元,解决华侨农场遗留问题0.54亿元等。按可比口径,2006年社会保障投入比上年增加3.26亿元,增长9.68%。
第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条件,解决住房难问题。安排城镇特困户住房专项资金0.3亿元,帮助欠发达地区解决1.4万户城镇住房特困户住房问题;安排农村安居工程资金1.2亿元,力争当年完成全省4.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第三,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安排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资金7亿元(含基金预算交通规费安排部分),完成4,700公里农村路面硬化建设任务,力争2009年提前一年完成全省乡镇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的工作目标。
第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防范风险。安排资金34.76亿元。其中: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23亿元(包括农村信用社改革扶持及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4亿元),防范金融风险和政府信用风险,维持经济平稳运行;安排预备费6亿元,解决年度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所需资金,保证预算顺利执行;安排反恐装备及专项经费0.54亿元,维护公共安全;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0.5亿元、食品药品抽验经费0.5亿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排农业救灾复产专项资金0.4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资金0.3亿元、特大三防经费0.2亿元,保障抗灾救灾资金需要;新增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0.3亿元,加强危险行业和企业监管,维护安全生产。
(6)支持提高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省。安排资金15.78亿元。其中:正常事业费4.21亿元,科技专项投入11.57亿元。科技专项投入主要包括科技三项费用2.61亿元,科技专款1.35亿元,省科学中心建设2亿元,高科技发展资金0.50亿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0.5亿元,民营科技专项资金0.5亿元,自然科学基金0.4亿元,自主创新专项0.7亿元,院士、博士后专项补贴0.3亿元等。按可比口径,2006年科技投入比上年增加1.99亿元,增长14.46%。
(7)支持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文发展,建设文化大省。安排资金13.22亿元。其中:省博物馆建设1.5亿元,建设文化大省专项资金1.3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19亿元,“村村通”广播电视设备经费0.37亿元,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0.3亿元,跨世纪高层人才培训0.23亿元,中山图书馆建设0.2亿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劳模补贴0.2亿元。
(8)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省。安排行政、公检法等部门运转及建设支出85.84亿元。其中安排公检法(含监狱、劳教)部门支出36.8亿元,保障党的建设和政权机关运转,维护司法体系的正常运作。
(9)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投入,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广东”。安排资金12.01亿元。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费4.14亿元,环保专项投入2.2亿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0.8亿元,人工鱼礁议案资金0.5亿元,珠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0.4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25亿元,环境保护技术能力建设经费0.6亿元,废旧物资回收和再利用产业引导资金0.3亿元,林分改造专项资金0.25亿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等0.23亿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经费0.2亿元,林业防灾减灾专项0.2亿元,红树林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0.15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资金0.16亿元,东江流域涵养林建设0.1亿元。按可比口径,2006年环保投入比上年增加1.31亿元,增长12.26%。
(10)继续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安排转移支付资金99.77亿元(不含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加19.1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9亿元。
(三)200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06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有10项,包括: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育林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2006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并缴入国库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由于省级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目前仍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未缴入国库,因此,200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未涵盖社会保险基金。
按上述基金范围,200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2.47亿元,比2005年快报数增加0.67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12.47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二)。
(四)2006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06年省级部门预算由119个单位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为279.87亿元(详见附件三)。
三、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做好2006年的经济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06年预算任务,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综观2006年经济财政形势,省级财政面临的减收增支因素仍很多。收入方面,受供需关系转化、库存上升加快、价格回落、边际盈利降低等影响,工业企业盈利增长可能放慢,所得税增长将受到影响,加之所得税分享改革后地方分享比例的降低,所得税增长对省级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将不断下降。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力度的加强将导致相关税收收入下降,同时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再就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在支出方面,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防灾减灾体系、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以及继续加强“三农”、教育、科技、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等,都需要省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尤其是2006年我省农村户籍学生将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国家还将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省财政面临的增支压力很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相当突出。为此,我省财政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目标,切实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建立健全公共收支管理体系。2006年我省财政仍然面临较多的减收增支因素,各级财政增支压力很大。因此,狠抓增收节支,确保2006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仍然是2006年财政工作的重要工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增收节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完整的公共收入管理体系,狠抓收入,做大财政“蛋糕”;同时,要强化支出管理,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支出体系,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要认真坚持财税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建立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新机制,实现财税增长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二是要认真落实各项增加收入的措施,坚持专人负责分片抓收入制度,重点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地区的税收完成情况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促使部分收入增长较平缓的市财政收入的增长;三是要进一步发挥财政激励型机制的效用,坚持实行省财政对县(市)每月的综合增长率通报制度,促使各地保持收入的均衡增长;四是不断拓宽收入领域,增强财政调控能力。通过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增加财政收入;五是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纳入预算管理的力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切实做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增加政府可调控的财力;六是要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努力节约各项开支。要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到极其重要的位置上,严格按照预算的范围和内容执行支出预算,从严控制追加支出,严禁擅自调整、改变预算用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事业经费的增长,对各项支出精打细算,量力而行,讲求实效。
(二)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进财政管理和制度创新。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改革,着力解决财政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继续拓展范围,2006年,省级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的目标,同时,积极探索预算外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条件成熟的地级市都要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延伸到所有部门,同时尽量深化改革预算单位级次;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全面推进,珠江三角洲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要全面开展改革试点。部门预算改革按照“巩固、完善、协调、提高”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各项制度,协调运用各项财政成果,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推进项目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政府采购要继续扩大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建立健全“两个竞争机制”和“一个制约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要进一步抓落实,同时加快做好非税收入管理立法准备工作,促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建立。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要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积极支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素质。要以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支持我省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支柱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快速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缓解我省能源供应紧张局面;继续推进我省糖业改革,抓好省属煤矿和有色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做好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二是要大力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增强我省综合竞争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高技术产业成果转化;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民间资本参与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大力促进我省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开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完善后的出口退税机制,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继续贯彻落实鼓励扩大出口和吸收外资的各项政策,及时研究出台新措施,促进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吸引外资质量水平的提高;支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名牌产品和国家驰名商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四是支持建设绿色广东,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排污费改革措施,规范各项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五是要实施好稳健财政政策,发挥投资调控经济的作用。要加强对国债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探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同时,要切实落实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任务。
(四)大力支持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要继续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型财政机制,落实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各项措施。二是要推进县镇(乡)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县镇(乡)财政资金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合理安排,不断强化县镇(乡)财政管理,确保机关和基层政权、各项事业正常运转。三是开展“镇财县管镇用”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省对市县“双轨制”财政体制新路子。四是在激励县域财政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县、镇(乡)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和县域财政自给率水平。
(五)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文化大省,努力提高社会发展水平。教育、文化正日益成为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涵。各级财政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努力提高社会发展水平。一是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要树立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努力支持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实行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资金的新的预算管理办法,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在继续实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收书杂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扩面工作,进一步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意见》精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六)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准确认识和判断“三农”形势,正确把握财政支农工作的方向和重点,继续保持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把各项财税支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一是要积极筹集财政支农资金。通过预算新增、调整优化存量资金支出结构、依法组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等,积极筹集财政支农资金,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二是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农结构,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农业主导产业,拟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支持动植物防疫工作,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三是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重在“多予”,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监督机制;同时,在珠三角、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选择若干县(市)进行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四是支持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能源等事业,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五是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大户的直接补贴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七)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努力构建和谐广东。维护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推进全民富裕安康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能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努力构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和谐广东。一是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政策研究,认真落实对支持就业和再就业的一系列财政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推进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支持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双拥、优抚安置和残疾人工作。三是大力支持我省具有“一流水准、有权威性、反应灵敏、高效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卫生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持广东省振兴中医计划。四是增加公共服务投入,改善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好“十项民心工程”的资金需要,大力推进解决农村“一保五难”工作。五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解决水库移民、边远分散革命老区群众、华侨归难侨历史遗留问题。
(八)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一是要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和方法。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舆论监督的自觉性,推动财政管理阳光运行,推进依法理财,使财政行为更加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在总结近两年内部循环监督工作系统试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网上实时监督模块,积极探索建立项目库模块,加强财政资金日常内部监管,保证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使用的有效;要继续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截留、挪用、损失浪费和效益低下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省财政拨付的重大公共项目的财务监督、跟踪检查。二是要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继续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逐步有序地建立项目—单位—部门—综合等四个层次的评价类型;完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自我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形成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和外部评价、外部监督两个层次相结合的评价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项目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按照“大事优先”、“绩效优先”的资金分配原则,把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积极探索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覆盖范围。三是结合税源建设,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行政监管。四是强化依法理财和廉政意识,努力构建有广东财政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九)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认真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完善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在控制新债的基础上逐步消化旧债,积极解决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债务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认真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制止乡镇发生新债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乡镇发生新债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积极参与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和我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重组及清理整顿工作。四是加强对建立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和债务绩效评价办法的研究。
(十)努力构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新体系。要按照“更新观念、明确目标;完善制度、依法治产;创新手段、提高水平;理顺体制、明确责任”的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努力构建完善的资产配置、使用、变动、处置管理体系。一是要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作为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研究制定《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为预算管理与改革提供必要的制度基础。二是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再总结提高”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组织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促进部门预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三是以规范行政资产调配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与资金分配相适应,与资金流向相一致、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模式,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四是积极参与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研究制定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五是严格执行《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六是加快建立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和有效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规范管理,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当好“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