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广东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广东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我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依法加强收入监管,实现应征尽收,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保障公共行政经费支出,并注重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教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救济等公共服务领域,确保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在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下,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据财政快报统计,2007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85.36亿元,为省代编预算的116.35%,超收390.36亿元,增长28.04%。2007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47.31亿元,为省代编预算的113.83%,比预算增加支出382.31亿元,增长24.69%。
2007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各项补助款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以及上解中央款项后,全省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有所结余。
2007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122.81亿元,比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1022.16亿元超收100.65亿元。超收的主要项目是:(1)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25.27亿元,超收87.57亿元;(2)上下级结算及中央返还收入增加13亿元;(3)上年结余增加0.08亿元。
2007年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1097.88亿元,比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1021.12亿元增加支出76.76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13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2007年超收作了适当安排,重点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扶持经济建设、消化历史欠账,以及完善财政机制制度、增强财政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超收安排已按规定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2007年省级财政总收支相抵,结余11.9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007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收入征管工作,确保收入稳步增长。
2007年我省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为财政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大力增收节支,做好财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坚持执行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深化预算执行分析,建立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机制;落实收入征管责任,及时将财税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专人分片抓收入制度,对收入完成出现异常的地区和税源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有效带动各地加快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在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共同努力下,2007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形势良好,无论增收绝对额还是增长率都达到近六年来最好水平,同时财政收入保持均衡协调增长,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并实现时间进度上的平衡,各月财政收入累计增长率曲线平滑,波动幅度较小。二是省以下各级财政协调发展,2007年省、市、县三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增幅均超过20%。三是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继续保持稳步较快增长,增速比上年有所提高,区域增长协调性不断提高。以上特点表明我省经济财政健康运行,对经济的调控日趋科学。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省级财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社会公共需要保障能力,有效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
积极发挥经济调控职能,调整经济结构,扩大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一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拨付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2亿元,航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0.37亿元,广佛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3.1亿元,铁路建设项目资本金1亿元,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11.8亿元,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补助资金1.3亿元等,发挥财政投资对战略产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内源型经济发展。拨付企业挖潜改造资金0.36亿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0.5亿元,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77亿元,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资金0.4亿元,民贸企业贷款贴息0.19亿元等,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拨付国际旅游文化节经费0.58亿元,旅游宣传促销费0.18亿元,开拓广货专项资金0.1亿元,全省山区信息网络建设资金0.87亿元,培育旅游、信息服务等消费热点,拓展国内消费市场;拨付城镇特困户住房专项资金0.3亿元,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拨付粮食风险基金4.34亿元,省直属粮库建设1.5亿元,维护粮食安全稳定。三是促进外源型经济发展。拨付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0.25亿元,招商经费0.5亿元,出口退税“以奖代补”、科技兴贸、出口奖励等各项支持外贸出口专项资金3.02亿元,有效促进外贸出口快速发展。
支持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建设教育强省,提高科技竞争力。拨付科技资金18.2亿元,提高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包括:科技专项1.35亿元,广东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0.45亿元,省科学中心建设5亿元,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38亿元,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0.5亿元,自然科学基金0.4亿元,国家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69亿元等。拨付教育资金123.74亿元,建设教育强省。其中:农村教育投入27.39亿元,包括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14.35亿元,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资金10.81亿元,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1.03亿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0.4亿元,湛江市教师超编遗留问题补助0.5亿元,山区中小学英语和信息化试点经费0.3亿元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专项投入96.35亿元,包括教育事业费20.12亿元,高校贴息贷款清偿资金68.59亿元,省部共建“985工程”建设资金2.4亿元,技工学校建设补助1.85亿元,中等职业教育经费2亿元,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资金1亿元等。
加大“三农”投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投入资金84.1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包括:农村税费改革及免征农业税补助26.99亿元,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7.08亿元,小型水库隐患人大议案资金3.13亿元,水库移民补助5.33亿元,中央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4.58亿元,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议案资金1.4亿元,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资金0.57亿元,贫困村“两委”干部补助1.67亿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项1.4亿元,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资金1.89亿元,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亿元,“大禹杯”专项资金0.2亿元等。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广东。投入资金48.84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8.38亿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72亿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37亿元,农村劳动力开发培训转移就业补助0.59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经费1亿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41亿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3.16亿元,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4.91亿元,14个欠发达地区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经费0.9亿元,省属企业离退休干部补助2.07亿元,财政对养老基金补助2.9亿元,省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补助1.2亿元等。
建设文化大省,改善人文环境。投入资金11.26亿元,建设文化大省。其中:文体广播正常事业费及专项3.78亿元,省博物馆建设1.42亿元,建设文化大省专项资金1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08亿元,备战11届全运会经费0.3亿元,亚运会省级体育场馆建设资金0.3亿元,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经费1.54亿元,“南海1号”整体打捞及保护项目经费0.2亿元等。
确保卫生投入,构筑公共卫生体系。投入资金39.67亿元,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包括: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9.43亿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4亿元,基本医疗救助0.59亿元,大型医疗设备购置2.14亿元,建设中医药强省专项资金0.24亿元等。
支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资金13亿元,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投入,建设“绿色广东”。其中:环保专项资金2.1亿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0.4亿元,珠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0.8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25亿元,环保能力建设0.6亿元,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0.42亿元,生态公益林补偿4.73亿元,林分改造资金0.5亿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等0.23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资金0.16亿元,红树林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专项资金0.15亿元等。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共安排各项补助市县支出51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140.2亿元,税收返还257亿元,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15亿元,粤东四市经济社会发展专项2亿元等。
(三)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改革。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新科目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将省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系统收支全部纳入编制范围并细化到下级单位。加快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2007年底已实现“三个100%”:省级包括4个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所有下属单位在内的843个预算单位100%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6个市本级预算单位100%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全省121个县、区实现100%开展试点。进一步推进省级国库支付系统与预算指标系统的整合工作;做好公务卡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进县级“管、采”分离;加快信息化建设。2007年,全省政府采购预计完成500.3亿元,比上年增长23.96%,资金节约率达10.1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结合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充实完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数据库;积极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断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稳步推进重点评价工作,组织完成了省财政扶持的第四批援藏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2007年省直部门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促使部门单位进一步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深化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加快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集中支付系统等的整合工作,增强监管的自动化程度;积极开展财政部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试点工作。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和广东省(省级)财政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我省财政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财政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支持人大、审计对财政的外部监督,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审议意见,积极做好部分省人大代表到省财政厅视察调研的汇报工作,切实把代表意见和建议吸收到预算编制过程中;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落实在深化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工作措施中。加强财政监督,规范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办法;继续探索省级财政资金垂直跟踪监督工作系统,加强对省级财政支付给个人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拨款建设的重大公共项目财务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认真履行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管职责;牵头草拟了《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代建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省属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加强资源性非税收入征管,重点抓好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稳步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和罚没物品管理;积极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信息化建设;组织年度稽查工作,加大对“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积极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改革有关经费的测算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全省规范津补贴方案。
(五)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提高民主理财水平。
认真研究采纳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对预算报告审议意见,提出了7大类37项整改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级预算编报工作,不断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民主理财水平。积极办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全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0件,其中主办件39件,协办件121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力地推进了财政改革与发展和财政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同时,突出重点,认真办理省人大确定的2件重点建议:一是加快看守所C、D级危房改造的重点建议,省财政在2008-2010年共安排1.5亿元,对23个危房看守所改造进行补助;二是加强药品市场管理的重点建议,省财政在2007年超收中安排6000万元用于支持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在2008年预算安排药检系统各项经费4.6亿元,包括药品抽验经费6000万元,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1000万元,药品打假及综合监管专项资金2000万元,药品监督装备及能力建设7500万元,支持建立和完善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2008年预算草案
2008年,我省国民经济预计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为财政收入保持稳步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但是,财政仍面临许多减收增支因素。在收入方面,国家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出口退税和进出口关税政策的调整,将对我省外贸出口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等造成影响,从而制约相关税收收入的增长;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短期内造成财政收入较大减收;国家减征利息个人所得税,影响财政收入减少;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电力供应紧张,将制约工业企业现有产能效应的完全发挥,可能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幅有所回落。在支出方面,按照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各级财政需不断加大节能减排、自主创新投入力度,扶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同时需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社会稳定的投入,落实政策维护市场供应和副食品价格稳定,提高公共应急和防灾救灾能力,扩大义务教育受益范围,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2008年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抓好增收节支仍是财政工作的主要内容,财政预算安排要更科学、更理性,分清轻重缓急,把财政资金用在最困难的地方、最需要的群体,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
(一)2008年全省一般预算草案。
2008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资金,努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构建和谐广东、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创造条件。
2008年我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依法强化收入监管,实现应征尽收,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着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三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全民社保、劳动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防疫救灾等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和谐社会;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化各项财税改革,树立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贯彻《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中关于“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的要求,我省2008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的安排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2008年我省国内生产总值计划增长9%;
2.2008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4%以内;
3.所得税并轨及利息税税率调整等政策性减收因素85亿元。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建议我省2008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950亿元,比2007年可比增长9%。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款,减除各项上解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3430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08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3430亿元,比2007年增长9%。
(二)2008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2008年中央财政政策取向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2008年省级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是:(1)坚持应征尽收,积极稳妥安排财政收入;(2)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3)坚持科学理财,规范预算管理;(4)坚持关注民生,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5)坚持绩效主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6)支持科学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7)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三农”投入;(8)支持科教兴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扶持科技创新;(9)支持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完善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10)支持应急保障,提高公共应急和防灾救灾能力。
1.2008年省级财政收入安排。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安排原则,2008年省级收入安排将建立在稳定增长的基础之上。因此,在安排2008年省级收入预算时,剔除了企业所得税并轨及利息税税率调整等政策性不可比因素共52亿元,按2008年财税政策口径,2007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数为573亿元,按增长10%安排2008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631亿元。
根据以上安排政策及因素,2008年省级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170.43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631亿元;各市上解收入128.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86.42亿元;上年结余11.94亿元;上年结转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13亿元。
2.2008年省级财政支出安排。
根据2008年收入情况,2008年可用于安排新增支出的财力为107.89亿元,包括: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加5.73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量返还收入增加9.08亿元,各市上解增加9.61亿元,收回到期不再安排资金48.33亿元,收回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13亿元,2007年结余11.94亿元,上年结余增加10.2亿元。
根据以上预算安排原则及新增财力情况,安排新增支出106.68亿元,其中约70%用于解决民生支出和均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约13%用于扶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约14%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加上继续安排的支出1049.54亿元,2008年省级财政总支出1156.2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13亿元,净结余1.21亿元。
2008年是新一届省政府工作的起始之年,是我省贯彻十七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加快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一年。省级财政支出安排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区域协调的目标,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2008年省级财政总支出1156.22亿元中,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出为40.64亿元,占3.51%;用于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为363.2亿元,占31.41%;均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支出为489.06亿元,占42.3%;用于建立应急预警机制、防范风险的支出为37.34亿元,占3.23%;用于维持省级政权运转的支出为151.05亿元,占13.07%;上解中央的支出为74.94亿元,占6.48%。省级财政支出结构体现了保障公共服务、保障民生支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区域均衡的要求。
2008年省级支出安排重点突出,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的重点支出投入均增长15%以上,其中,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科技、环保等投入增长30%以上。重点支出保障及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包括,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安排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3亿元,自主创新专项资金0.85亿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专项资金1亿元,创新药物筛选和评价专项资金1亿元,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0.50亿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0.5亿元,民营科技专项资金0.5亿元,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9亿元,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支持品牌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安排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企业奖励经费0.85亿元,出口品牌发展资金0.3亿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0.4亿元,国(境)外专利申请资助0.1亿元,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改革创新,推动创新型广东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按可比口径计算,2008年安排科学技术支出20.15亿元,比上年增长34.55%。
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及战略产业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安排21.1亿元,包括,加快构建战略产业、新型产业、基础产业等现代产业体系,安排重点项目启动及战略(潜力)产业培育资金7.5亿元,重大产业开发引导专项资金1亿元,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2.9亿元,广东铁路建设投资集团资本金补助3.3亿元,扶持我省航空事业补贴专项资金0.6亿元;扶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安排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资金,以及现代流通业引导专项资金0.3亿元,扶持重点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等,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三是积极扩大内需和发展民营经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安排6.9亿元,包括,扶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安排结构调整重点挖潜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民贸企业贷款贴息0.2亿元,外向型民营经济专项资金0.25亿元,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等;加快消费型经济发展方式的建立,安排中小企业博览会经费0.5亿元,旅游扶贫专项资金0.5亿元,旅游宣传促销费0.2亿元,国际旅游文化节经费0.35亿元,开拓广货市场专项资金0.3亿元;引导住房消费,安排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专项资金1亿元,建立健全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四是实施出口带动战略,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安排资金5.03亿元,包括出口退税“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5亿元,科技兴贸资金0.5亿元,“走出去”专项资金0.3亿元,海外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等出口扶持专项资金1.73亿元,提高招商引资水平,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
五是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绿色广东。包括,着力抓好节能降耗,安排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4.5亿元,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加强污染治理,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安排环保专项资金2.3亿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0.8亿元,珠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0.4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25亿元,东江水质保护经费0.41亿元,固体垃圾处理专项0.2亿元,废旧物资回收和再利用产业引导资金0.3亿元,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能力,安排环境保护技术能力建设经费0.5亿元,环保普查经费0.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8年安排环保投入10.08亿元,比上年增长54.52%。
六是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市县经济实力。共安排对市县的各项财力性及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525.17亿元,包括,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及调资补助142.26亿元,增强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安排税收返还支出262.2亿元,实现财政体制平稳运行;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支出26.88亿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财力补助6.34亿元,帮助基层维持正常运转;安排支持广州承办亚运会建设转移支付6亿元,促进粤东四市经济社会发展专项2亿元等,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公共服务。
一是发展教育事业,保障“学有所教”。包括,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扩大免费义务教育受益范围,在全省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从2008年春季起,免除全省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进一步扩大免费义务教育受益范围,让全省1500万名中小学学生全部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33.45亿元;将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费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对103万名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2.06亿元;在全面完成欠发达地区中小学C、D级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安排1.55亿元支持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安排0.6亿元支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缓解我省农村师资紧缺状况。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到2010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的目标要求,安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资金10亿元,技工学校建设补助3亿元,支持全省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学位113万个;安排“智力扶贫”补助资金1.37亿元,为3.6万名在校贫困学生提供3500元/人的学杂费资助,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扶贫目标。安排中等职业教育经费1亿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1亿元,职业技术学院经费1亿元,粤东四市技工学校扩招经费补助0.4亿元,省属职业学校生均综合定额试点经费0.13亿元等,确保2010年实现全省技校在校生达到50万人以上的目标。支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安排28所高校生均定额经费36.61亿元,保障高校扩招经费需要;安排高校省级财政贴息贷款清偿资金10.9亿元,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安排补助资金7.78亿元,帮助解决贫困学生“读书难”问题;安排“十一五”期间“211工程”二期建设资金2.1亿元,高校引进人才专项资金0.3亿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等,支持高等教育做优做强。按可比口径计算,2008年安排教育投入137.69亿元,比上年增长35.02%。
二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病有所医”。包括,加大力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0%覆盖全省农村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安排省补助资金19.2亿元,将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等地区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水平,帮助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建设,安排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体制补助6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补贴1.66亿元,农村卫生专项资金1.5亿元,健全农村基层卫生医疗体制,改善医疗条件,帮助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77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血站建设资金0.14亿元,精神病防治机构建设资金0.15亿元,支持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扶持中医药强省发展战略,安排中医药强省专项资金1亿元,省中医科学研修院建设补助0.6亿元,提高中医中药研发能力,支持名医名科建设;加强医疗保障,安排医疗超支财政负担4亿元,医疗救助金0.3亿元,市县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补助0.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8年安排医疗卫生投入49.74亿元,比上年增长31.31%。
三是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文化创新。安排资金9.77亿元,包括,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安排建设文化大省专项1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12亿元,中山图书馆改扩建资金0.2亿元;支持文物保护,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0.1亿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0.1亿元;发展农村广播事业,安排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设备经费0.2亿元;加强体育事业建设,安排亚运会省级体育场馆建设和维修资金1.5亿元,备战第11届全运会经费0.3亿元等。
(3)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1.85亿元,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村庄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各项农业生产事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6亿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0.2亿元,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资金0.98亿元,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资金1.12亿元,改善农渔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安排能繁母猪饲养和保险补贴1亿元,政策性农(渔)业保险补贴0.4亿元等,提高农业安全保障力度;安排水库移民各项补助2.56亿元,贫困村“两委”干部补助1.67亿元,提高农民、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支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等水利建设资金20.6亿元,促进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292宗工程如期完成;在完成全省3279宗小型水库改造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4亿元,保障大中小型各类水库安全运行;安排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议案资金1.6亿元,改善农田生产能力;保障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安排农村党员干部远程现代化教育补助0.5亿元,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0.3亿元,村委会换届、选举、培训经费0.25亿元;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安排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4亿元;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将生态公益林省级补助标准从每亩8元提高到每亩10元,安排补助资金5.17亿元,安排沿海防护林与红树林建设专项资金0.4亿元,林分改造专项资金0.5亿元等。按可比口径计算,2008年农林水投入6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3%。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有所养”。包括,促进就业再就业,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4.3亿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补助1亿元,欠发达地区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经费3.2亿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23亿元等;保障低收入群体,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5亿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标准3.04亿元,欠发达地区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0.4亿元,提高省直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补助2.11亿元等;加大社会保险力度,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3.38亿元,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未享受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给予人均45元补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医疗制度;安排欠发达地区及华侨农场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补助1.75亿元,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民目标;安排省农垦企业养老基金统筹缺口补助1.11亿元,财政对社保养老基金补助1.8亿元,支持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安排省工伤康复工程经费0.6亿元,残疾人康复经费0.12亿元,敬老院建设补助0.24亿元等。按可比口径计算,2008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54.29亿元,比上年增长34.28%。
三是建立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安排37.34亿元,包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23亿元,预备费6亿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0.4亿元,“全倒户”安置资金1亿元,特大“三防”经费0.2亿元,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经费1亿元,农业救灾复产专项资金0.4亿元,应急专项资金0.2亿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0.8亿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0.5亿元等。
(4)维持政权运转,建设服务型政府。安排省级党政机关、公检法部门运转及建设经费151.44亿元,保障政权机关运转必需的经费支出,为更好地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三)200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08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有10项,包括: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基金。
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的规定,目前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未缴入国库。因此,200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未涵盖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省财政厅将按规定单独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按上述基金范围,200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1.56亿元,比2007年预计数增加6.64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41.56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二)。
(四)2008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08年省级部门预算由118个部门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为381.4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96.95亿元(详见附件三)。
三、认清形势,开拓奋进,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党的十七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战略全局高度,对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各方面工作做出战略部署,为今后一段时期的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是我省财政工作的行动纲领。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总结财政工作规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民生投入,保障落实“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各项政策的资金需要,大力推进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财政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以确保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为任务,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2008年,我省财政仍然面临较多的减收增支因素,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管,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收支管理体系,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确保圆满完成既定财政收入任务。一是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增收措施,继续坚持财税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厅领导分片抓收入制度,抓好预算执行和重点税源、重点地区的税收完成情况分析,促进财政增收。二是进一步发挥激励型财政机制效应,促使各地保持收入的均衡增长。三是不断拓宽收入领域,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继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增加财政收入。四是加强支出管理,努力节约各项开支。严格预算执行,从严控制追加支出,严禁擅自调整、改变预算用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事业经费的增长,对各项支出精打细算,量力而行,讲求实效。
(二)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要求,发挥财政科学调控作用。财政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一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建立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并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二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突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突出推进珠三角产业转移,突出支持装备制造业,突出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继续落实各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四是促进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完善现行鼓励扩大出口和吸收外资的财政政策,重点鼓励和支持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名牌的技术及产品的出口。五是着力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培育做大旅游业。六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管理。逐步开展债务清理工作,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化解政府性债务激励机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外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三)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更加注重财力分配的逐步均衡。要通过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收入分配和财政投资等手段,将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社会阶层之间的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一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减少直接投入直至完全退出一般性和竞争性领域,突出公共性,集中财力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二是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维持激励型财政机制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考虑市县的实际情况和省财政的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加大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实施帮扶政策,帮助解决县镇(乡)财政困难。三是健全完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农村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和调控社会资源向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区域和领域倾斜配置,提高对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科技、文化等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着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推进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和完善基金监督体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就业再就业,继续支持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百万农村青年培训”和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程。二是着力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解决群众“读书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等教育跨跃式发展;从2007年秋季入学起,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三是着力构建城乡公共卫生医疗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力支持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继续落实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和乡村医务人员财政补贴政策,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装备给予补助;积极推进社区卫生建设,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给予补助。四是支持发展城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支持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落实资金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难”问题。五是抓紧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饮用水氟、砷超标和饮用苦咸水199.7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解决其他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六是大力支持改造农村公路,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2008年-2009年,省财政每年从养路费等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不少于7亿元投入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七是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支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五)以改革为动力,夯实财政支出管理的制度基础。加快推进各项公共财政改革,按照“重点突破、系统配套、相互支撑、整体领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问效体系。部门预算方面,按照“巩固、完善、协调、提高”的思路进一步深化,逐步完善省级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完善定员定额管理,加强项目管理,深化事业单位经费改革及各项配套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相结合,不断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增加预算透明度。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继续拓展范围,将省级所有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改革的基层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实现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单位、省级垂直管理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省对下级的补助等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完善资金申请、支付、清算和账务处理程序;省级推行公务卡试点,并在地级以上市开展试点。政府采购方面,继续扩大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健全“两个竞争机制”和“一个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收支两条线” 方面,进一步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继续加强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力度,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信息化的进程,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立法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继续推进和建立部门单位自我评价、财政部门综合评价、社会评价等互为补充和一体化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事前申报绩效目标,事中、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积极探索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推动绩效评价地方立法工作。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方面,适时扩大改革试点,加快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步伐;抓紧完成动态监控系统立项,开展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动态监控试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方面,要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的对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努力构建完善的资产配置、使用、变动、处置管理体系。加强财政监督方面,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完善各级人大与同级财政预算信息联网系统,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对预算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省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资金垂直跟踪监督机工作系统,逐步推进电子化财政监督工作系统建设,继续开展对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公共项目实施财政监督;强化对会计、评估行业的行政监管;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加强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进一步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方面,从2008年起在东莞市、潮安县进行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在蕉岭县、徐闻县进行镇(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在德庆县、清新县进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探索镇村财务收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省夺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