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数据) > 财政预算决算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数据) > 财政预算决算

省财政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安排情况

2011年02月15日 来源:预算处

  2011年1月22日,黄华华省长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庄严承诺,今年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为落实好省政府承诺,省财政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2011年共计划投入资金350多亿元,集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具体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一、向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3.83亿元,在今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1.08亿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2.75亿元,向全省275万多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临时性价格补贴。

  二、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18.08亿元。一是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困难问题,拨款14亿元启动54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二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运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1万个贫困村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安排资金3.08亿元。三是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安排资金1亿元。

  三、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14.92亿元。一是实施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实现转移就业125万人,安排资金7亿元。二是健全就业援助和保障制度,落实扶持创业政策,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的目标,安排资金5.25亿元。三是实施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安排资金2.67亿元。

  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118.41亿元。一是支持免费义务教育,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55.99亿元,免除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逐步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其中安排14.6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200元的政策;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及校舍安全工程资金3.5亿元,支持和引导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统筹安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资金18.16亿元、技工学校建设补助2.85亿元、中等职业教育经费1亿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1亿元、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经费1亿元,支持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加快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实训设施建设。三是扩大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和水平,安排10.27亿元,完善普通高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本科、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机制, 安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98亿元;安排4.67亿元,落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免学费政策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四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安排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资金14亿元,其中安排9.1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县域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支持农村教育师资建设,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8亿元,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五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1亿元用于解决困难地区乡镇示范性幼儿园建设问题。六是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安排特殊教育资金0.3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扩建40所特殊教育学校。

  五、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58.92亿元。一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体制补助经费6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补贴1.66亿元、农村卫生专项及改水、改厕专项补助2.20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专项转移支付0.77亿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0.2亿元,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成改造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20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2间,支持10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是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33.3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8.05亿元,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政策,将所有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促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整体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三是大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元的要求,提高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资金5.16亿元,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支持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建设,安排残疾人康复基地建设资金0.77亿元。

  六、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32.32亿元。一是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在全省6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安排资金11.27亿元。二是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安排省农垦企业养老纳入统筹缺口补助1.11亿元、贫困地区养老保险提标缺口补助0.8亿元,加快解决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三是加快实现全民医保,安排欠发达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补助1亿元、“4050”归难侨职工和归难侨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0.48亿元,全面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四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8.36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59亿元,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以下的农村、城镇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五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统筹安排敬老院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孤儿救助、养老服务等资金1.3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资金给予补助,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145个。六是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安排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标准和解决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待遇补助相关资金4.92亿元,建立城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正常增长机制。

  七、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25.93亿元,并积极通过水利融资平台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城市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八、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5.94亿元。一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99亿元,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实施重点文化项目,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安排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设备经费0.2亿元,实现全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安排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专项经费0.19亿元, 支持欠发达地区16222条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重点文物保护、维修抢救经费0.4亿元,省博物馆新馆运行经费0.25亿元。三是加快公共体育事业发展,安排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资金0.8亿元,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

  九、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4.69亿元。一是引导各地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安排资金2亿元。二是支持新建渔民保障性安居房1000套,安排渔民转产转业扶持资金1.24亿元。三是安排0.3亿元扶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四是安排1亿元扶持省属煤矿棚户区改造。

  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省财政共投入资金69.25亿元。一是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安排资金26.88亿元。二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各级财政投入15.3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4.8亿元,解决农村3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三是推进乡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发展,安排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7.5亿元,并通过交通融资平台筹集资金,建设5000公里左右通500人以上自然村以及敬老院、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基本实现全省100%的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四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2.16亿元、“一事一议”农民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1.54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0.66亿元、“大禹杯”专项资金0.48亿元,引导村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等土地治理项目及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安排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74亿元、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15.6亿元,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五是促进农民增收,安排现代农业发展相关资金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0.5亿元、贫困村村级互助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0.5亿元,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程度,促进农民共同致富。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