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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9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0年08月02日 来源:预算处

—— 2010年7月21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刘 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广东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省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现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已按要求正式编成。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广东省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批。

  2009年,我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紧密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强化收入征管,科学调度资金,实施灵活积极的财政政策,以财政手段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体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我省成功应对危机、加快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下,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及调整后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年终执行结果,省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09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

  根据决算草案,2009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528.45亿元,比上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0.70亿元。

  省级财政总收入1528.4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03.0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0.5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51.97亿元(不含净结余)、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19亿元、调入资金13.64亿元,省级财政收入决算汇总数为2307.77亿元(详见附件表一)。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省级一般预算收入727.18亿元,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后预算的101%,比上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0.49亿元,其中税收在途收入增加0.16亿元,作增加2009年省级净结余处理。

  (二)上下级结算收入927.4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3.52亿元,主要构成如下:

  1.中央补助收入完成780.2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5%,比上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203.02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对我省增加中央专项补助、企事业单位经费划转以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等结算补助。在中央补助收入780.20亿元中,属税收返还收入526.55亿元、各项转移支付补助253.65亿元。

  2.各市上解收入完成147.2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8%,比上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10.50亿元。主要是省与市按实结算项目增加上解,包括出口退税各市超基数上解、深圳定额上解、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专项上解、湛江市海洋石油税收超基数专项上解增加等。

  (三)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5亿元。我省债券资金安排意见和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已报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19亿元。

  (五)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54.28亿元,其中上年净结余2.31亿元,比预算2.09亿元增加0.22亿元。

  (六)调入资金13.64亿元,主要是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省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电力上缴收益资金等调入一般预算安排使用。

  根据汇编的决算,2009年省级财政收入决算汇总数2307.77亿元,支出决算汇总数2307.77亿元(其中,支出决算数1617.22亿元、省级财政结余结转690.55亿元,详见附件表一)。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决算数486.53亿元。

  (二)补助下级支出完成1000.40亿元,主要包括:返还性支出255.7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9.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85.29亿元。

  (三)上解上级支出81.87亿元。

  (四)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45亿元。

  (五)国债资金转贷结余0.19亿元。

  (六)调出资金3.23亿元,主要是从中央返还的成品油替代性收入中调整的水利建设基金调出到基金预算。

  (七)年终结余结转690.5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86.14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4.41亿元,比上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0.16亿元,主要是在途税收收入增加。

  中央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决算数暂按财政部决算会审定数编列,以财政部最终下发文件为准。

  2009年,省财政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扩大公共投资,集中有限财力大力支持外贸出口、扩大内需、“双转移”、结构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省本级财政收入大幅减收的严峻形势下,及时依法调整全年省级预算收支计划,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力度清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挤出财力确保中央和我省一系列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完成了财政收支平衡的艰巨任务,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保障了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2009年,省级财政支出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一)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支持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促进珠三角提升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振兴。在已完成两批产业转移园扶持资金竞争性安排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其余三批竞争性招投标活动,拨付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45亿元、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园区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

  二是扩大公共投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交通运输资金131.63亿元,重点投入港珠澳大桥、省管高速公路、国省道新改建和大修、部省合作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扩大内需,稳定对外贸易,拉动消费增长。拨付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资金39.88亿元,主要包括: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补贴资金8.57亿元,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5.58亿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41亿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资金1.64亿元等。

  四是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增强经济核心竞争力。拨付科学技术资金24.30亿元,主要包括: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及应用研究,拨付资金3.79亿元,实施省级实验室体系建设、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等;支持技术研究与开发,拨付资金13.82亿元,用于产学研省部合作、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研发、高科技发展、创新药物筛选和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

  五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拨付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资金46.55亿元,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初具雏形。其中:拨付制造业资金16.89亿元,支持珠海航空产业园建设和重点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等;拨付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6.96亿元,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业、平板显示产业等;拨付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4.39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及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夯实我省经济基础。

  六是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绿色广东。拨付环境保护资金35.90亿元,推动我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及环境保护管理,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其中:拨付污染防治资金21.31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水质保护、治污保洁等;拨付能源节约利用资金10.97亿元,支持节能空调、照明产品推广及节能技术改造等。

  (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在全国率先研究制订和实施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多方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拨付教育资金162.68亿元,推动我省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7.9个百分点,达7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7.5%。其中:义务教育投入58.26亿元,包括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41.45亿元、落实中小学教师“两相当”政策6.69亿元、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3.87亿元、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2.77亿元等;高中阶段教育投入30.21亿元,包括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资金11.94亿元、“智力扶贫”资金1.84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5.53亿元等;高等教育(含高职教育)投入59.93亿元,包括“211工程”院校建设资金5.16亿元、高校贴息贷款清偿资金5.99亿元、国家助学金3.84亿元、重点学科建设资金0.73亿元等。

  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医疗卫生资金74.65亿元,保障群众享有基本公共医疗服务。主要包括: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7.33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3.19亿元,省财政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达61元,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0%全覆盖、全省参合人数达4963万人、参合率达97.5%、住院补偿封顶线从上年3万元提高到5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总体参保率接近90%、补偿封顶线提高至5万元以上;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10亿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10亿元,实现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人均15元,保障了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9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拨付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资金16.12亿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和经费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补贴、社区卫生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条件和水平;拨付疾病预防控制资金4.69亿元,对计划免疫、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急接种、职业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精神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

  三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加快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81.22亿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主要包括: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预拨试点补助资金0.41亿元,对试点地区60岁以上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落实每人每月补贴55元基础养老金的政策,逐步保障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1.72亿元,将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扩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拨付抚恤和退役安置资金16.18亿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待遇补助标准,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拨付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4.28亿元,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老有所养”;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0.04亿元,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劳动力市场建设等,推动城镇新增就业172.3万人,帮扶近31.8万名城乡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拨付财政对社保基金补助6.71亿元,支持社会保障基金制度完善;拨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04亿元,保障灾民口粮衣被需要,落实全倒户安置政策。

  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面扩大。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20.20亿元(连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文化建设事业费,共23.19亿元),保障我省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繁荣有序,文学艺术创作成果丰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主要包括: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拨付资金6.32亿元,用于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以及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广东演艺中心、友谊剧院、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等文化场馆建设;支持文物保护,拨付资金3.83亿元,用于文物征集、保护以及省博物馆新馆、辛亥革命纪念馆、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建设、省委机关韶关革命旧址等文物遗址修复;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拨付资金5.52亿元,用于亚运会省级体育场馆建设、体育训练及体育事业发展等;支持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拨付资金1.98亿元,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经费等。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

  拨付农林水事务资金132.84亿元、种粮直补资金1.33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26.88亿元,带动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7%。

  一是支持农业发展。拨付农业资金59.0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48亿元,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业机械化、农村沼气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技推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09年我省建设现代标准农田125万亩,新增省级现代农业园区43个、农业龙头企业48家,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二是支持林业事业发展。拨付资金13.88亿元,支持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红树林、水源涵养林、生物防火林带、自然保护区建设、林木良种推广及林业防灾减灾,推进集体林权改革,2009年我省林业生态省建设步伐加快,新增林业生态县9个,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森林覆盖率达56.7%。

  三是推进水利事业发展。拨付资金50.12亿元,支持北江大堤加固达标、乐昌峡水利枢纽等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落实省属水库移民等补助资金,加强防汛应急、水情测报、抗旱救灾保障,使我省防汛防旱防风能力进一步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2009年共拨付补助下级支出1000.40亿元,占年度省级总支出1617.22亿元的61.86%,切实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其中:一是按照财政体制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返还性支出255.72亿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支出128.25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86.40亿元、其他税收返还支出41.07亿元。二是加大省对市县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拨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即原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59.39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即原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2.92亿元、调资转移支付资金65.49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资金26.88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83亿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支出7.98亿元、教育转移支付资金30.74亿元及其他转移支付资金30.55亿元。三是继续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共拨付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5.29亿元。

  二、200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0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231.95亿元(详见附件表二),主要项目如下:

  1.省级当年基金收入67.66亿元,为年度预算36.02亿元的187.84%,超收31.64亿元。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2亿元,完成预算1.8亿元的134.32%。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48.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95亿元的444.0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09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各地加快用地审批进程;同时,征收部门加大征管力度。

  (3)育林基金收入0.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01亿元的332.22%。

  (4)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5.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2.3亿元的249.2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09年征收部门加大了征收和追缴力度。

  (5)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0.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3.09亿元的4.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9月起停征“工商两费”、2009年起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不再从有关收费收入中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按固定数额在中央返还的成品油替代性收入中调入基金预算安排,不再反映为基金收入,转为调入资金反映。加上调入资金3.23亿元后,实际完成年度预算的105.04%。

  (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5.4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散装水泥专项设立目标是“限制袋装、鼓励散装”,其收入具有随散装水泥的生产销售比例或使用量的增长而减少的特殊性;2009年我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使用散装水泥比重大幅增长,因而基金收入有所减少。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3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5亿元的91.43%。

  (8)彩票公益金收入5.8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6亿元的127.88%。

  2.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6.37亿元。

  3.转移性收入24.55亿元,主要是年中中央专项补助我省的基金收入,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港口建设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补助等。

  4.调入基金3.39亿元,主要是:调入中央返还的成品油替代性收入调整的水利建设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0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63.41亿元(详见附件表二),具体包括:

  1.省级当年基金支出20.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7.33%。主要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03亿元,实际完成3.40亿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亿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0.43亿元,实际完成2.39亿元。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0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1.64亿元,实际完成25.64亿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整合资金加大标准化农田建设和低效园地改造力度。

  (5)农林水事务支出1.3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1.69亿元,实际完成13.04亿元。

  (6)交通运输支出0.33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6.11亿元,实际完成6.44亿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增加港口建设费等补助。

  (7)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02亿元。

  (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0.20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0.48亿元,实际完成0.68亿元。

  (9)其他基金支出8.42亿元。

  2.补助下级支出42.38亿元。

  3.调出资金0.38亿元。

  200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结余结转168.54亿元,比上年增加32.17亿元。

  以上决算情况表明,2009年,省级财政顺利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调整后预算,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这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结果,也是各级财税部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广大财税干部辛勤劳动、扎实工作的结果。

  三、关于批准2008年省级决算草案决议落实情况

  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我省2008年省级决算决议的要求,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确保《关于广东省2008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所提的各项建议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了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一)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财政紧密围绕我省“三促进一保持”各项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资金(尤其是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资金)执行的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硬约束,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一是加强省直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监督。2009年以来组织对省外经贸厅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省直公务员招录经费等多项省级财政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及调研,采取有力措施,纠正了部分省直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违规划转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等问题。

  二是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督。2009年以来组织对肇庆、云浮、汕头和汕尾等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专项资金、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有关市县部门在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2010年还将对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等5项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重点检查。

  三是加大预算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基层干部进行《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政预算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的力度,以提高基层干部自觉接受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的意识。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提高专项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完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推行专项资金因素法、公式法等分配方式,在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省人大关于完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改进支出管理的要求,省财政积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2008-2009年对省产业转移扶持专项资金及省级12个部门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的基础上,2010年进一步在需求弹性大、支持经济发展的竞争性领域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原纳入试点范围的专项资金除已到期的项目外,全部继续实行竞争性分配,并将挖潜改造等专项资金新增纳入改革试点范围。项目资金涉及服务业、科技、水利、农业、社保、医疗卫生、旅游、交通运输、教育、海洋渔业等多个行业。实施竞争性分配,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转向“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使有限的财政资金能得到最有效的使用,切实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效益。

  二是优化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国库集中支付方面,2009起基本支出用款计划取消了单位申报环节,提高了用款计划下达效率;建立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数据网络传递新机制,提高授权支付额度下达效率和安全性;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传递数据由定时段传递改为实时传递,全面提升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国库资金实拨方面,2009年底起,省级实拨业务正式实行电子化拨付,通过批量打印拨款单和专用网络传输电子支付信息,使国库实拨资金拨款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中央专项资金拨付方面,按照财政部部署,先后将中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保证了中央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省级专项资金拨付方面,将省级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专项、水利建设资金等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直接支付到各市、县(区)财政专户,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往来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省级与下级往来资金管理办法,改革资金下达方式,实行分季度均衡调拨的方式,有效地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提高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率,为市县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供了较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积极探索完善省对市县财政管理机制,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省人大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努力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探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对基层财政运转的保障,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及财政部的要求,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并拟订了《广东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方案》呈报省政府。目前,该试点方案已经省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财政厅将按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基本思路是:在落实财政部改革文件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目标,分类推进改革,对既符合财政部要求又属于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生态发展区域的县(市)实行完全意义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构建符合广东实际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模式。

  二是着力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2009年,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省财政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印发了《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1号),及时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施不同导向的激励型财政政策。其中,对生态优化区域实施以生态发展为基本导向的激励型财政机制,生态保护得越好,财政转移支付越多。通过基本增长加生态保护激励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在保生态优化区域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增强其改善环境的内在动力,进而使生态优化区域达到与其他地区基本相当的公共服务能力。对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继续实施以经济发展为基本导向的激励机制,鼓励地方加快发展,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

  三是探索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根据我省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且省级财力集中度不高,仅仅依靠省财政纵向转移支付难以有效保障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实际情况,2009年省财政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印发了《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3号),在继续加大省对市县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逐步探索建立区域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定珠江三角洲地区对欠发达地区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对口帮扶关系,按照先富帮后富、点对点对口帮扶的方式,发达地区帮助欠发达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正式编成的基础上,全省财政总决算也已汇总编成。我向本次常委会汇报2009年全省财政总决算的汇编情况如下:

  根据汇编的决算,2009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49.81亿元,为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04.01%,超收140.81亿元,比上年增收339.49亿元,增长10.26%;其中财政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0.82亿元,比上年增收80.46亿元,增长10.05%。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649.8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907.97亿元(含税收返还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9亿元(其中省级85亿元、深圳市24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及结余0.6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67.8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5亿元、调入资金103.98亿元之后,决算收入总额为5739.51亿元。

  2009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34.37亿元,为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05.20%,比上年增支555.80亿元,增长14.71%。其中财政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00.84亿元,比上年增加110.98亿元,增长12.4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4334.37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24.53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7.13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6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5亿元、调出资金15.82亿元之后,支出总额为4518.96亿元。

  全省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20.56亿元,减除结转下年支出1098.25亿元之后,全省净结余122.31亿元,其中:省本级净结余4.41亿元,各市净结余117.90亿元。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有所结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决算情况表明,根据各级人大批准的2009年预算,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2009年全省财政较好地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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