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6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刘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广东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省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现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已按要求正式编成。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广东省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批。
2006年,全省各级政府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严格依法理财,加强收入监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为民理财,加快构建公共财政,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解决了一系列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年终执行结果,省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
根据决算草案,2006年省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627.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1.7%,超收65.79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4.1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11.76亿元、上下级体制结算1.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65.93亿元(不含净结余)、调入资金10.36亿元等,省级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为1217.44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二)。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省级一般预算收入498.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45%,超收62.99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4.13亿元。
(二)上下级结算收入434.08亿元,其中属省本级可用财力部分120.8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9亿元。
1.各市上解收入完成64.53亿元,其中省本级可用部分59.23亿元,为年度预算47.67亿元的124.25%,超收11.56亿元。主要是省与市结算项目增加上解,包括出口退税各市超基数上解增加、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上解增加等。
2.中央补助收入完成425.48亿元,其中属省本级可用财力部分113.72亿元,为年度预算111.03亿元的102.43%,增加2.69亿元;属中央追加专款及省级转拨的对市县返还补助311.76亿元,包括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对我省的企事业划转等结算补助增加3.85亿元、专项补助(包括增发国债补助)52.98亿元。
3.抵减按体制规定上缴中央财政收入55.92亿元,其中属省本级财力部分52.13亿元,为年度预算39.57亿元的131.74%。增加的部分主要包括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省级津贴补贴调节基金上解以及企事业经费划转。
(三)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74.01亿元,其中上年净结余8.08亿元,比预算6.98亿元增加1.1亿元。
(四)调入资金10.36亿元,主要是各市财政救灾捐赠资金、粤电和广电集团上缴水库移民经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计提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和基本医疗救助金等调入一般预算安排使用。
根据汇编的决算,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217.44亿元,一般预算总支出849.5亿元,收支相抵,省级财政结余367.94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66.2亿元(含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结余14.84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1.74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0.08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06年决算按中央要求进行统计口径调整,与2006年预算数不可比。2006年,按原口径,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626.15亿元,为年度预算561.65亿元的111.48%,增加支出64.5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4.05亿元。加上省转拨市县的中央补助和上下级体制结算等,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849.5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三)。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决算数299.92亿元;
(二)预算执行中转列市县的省级补助支出158.7亿元;
以上(一)(二)两项,省级预算支出完成458.62亿元,为年度预算428.88亿元的106.93%,支出增加29.74亿元。
(三)省级预算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152.01亿元,为年度预算132.76亿元的126.19%,支出增加34.77亿元;
(四)中央经省转拨的补助市县支出237.82亿元,主要是对市县的税收返还、体制结算等补助;
以上(三)(四)两项共389.83亿元,加上第(二)项,补助市县支出完成548.53亿元。
(五)调出资金1.06亿元,为应缴入基金预算的石油价格补贴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错缴入一般预算,需调出后安排。
2006年,省财政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科学性,按照建设“和谐广东”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财力资源,集中资金确保救灾应急、工资发放和“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科技、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省级财政支出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一)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006年省财政“三农”支出91.6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全省面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39亿元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补助资金7.67亿元,用于107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我省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海堤围等水利设施安全;拨付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29亿元,实施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高新技术示范等综合开发项目,提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能力。二是认真实施人大议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其中,拨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资金1.57亿元;拨付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资金3.78亿元,扶持800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力争2007年完成全省3279宗小型水库改造任务;拨付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资金0.94亿元,扶持沿海渔业发展项目56个,解决渔民安居工程710户,安排渔民技能培训约5000人,促进渔区稳定,改善渔民生活;拨付0.72亿元实施扶持农业机械化议案,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安排5.9亿元解决面上水库和省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生产生活问题,落实水库移民议案扶持政策。三是积极筹措农业救灾资金,解决灾后恢复生产问题。针对2006年我省遭受台风、暴雨等特大洪涝灾害的严峻灾情,省财政拨付农业救灾和灾后复垦补助资金3.85亿元、水毁工程修复省级补助资金3.2亿元,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修复;拨付1.28亿元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对3.5万户农村危房户数给予补助,帮助欠发达地区妥善解决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四是稳定农村基层政权。拨付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资金1.67亿元,对纳入省财政补助范围的东西两翼、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集体经济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7973条贫困村进行补助,确保村干部月补贴不少于300元。五是保障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7亿元,为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提供了资金保障。六是落实种粮大户直补政策。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支出6.56亿元,扩大直补面,调动农民产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二)保障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强省。2006年省财政教育支出76.96亿元,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扶持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共拨付农村基础教育支出23.68亿元,用于落实全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和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政策资金需要,使全省农村1025万名中小学生受益。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应用型人才。2006年省财政拨付职业教育经费14.76亿元,用于安排智力扶贫工程、技工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等专项资金支出,推动职业学院、技工学校及职业技能教育、办学设施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三是推动广东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2006年省财政拨付高等教育经费35.95亿元,用于安排包括36所高校扩招经费、高校“211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省部共建“985工程”二期建设资金、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等多项高等教育专项投入,保证了高校重点项目的需要,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支持提高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省。2006年省财政科技支出12.4亿元:其中科学事业费支出8.37亿元,科技三项费用支出4.02亿元,用于组织实施广东产学研省部合作、优化重点产业结构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解决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技术创新,省民营科技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有效支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
(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和谐广东建设。2006年省财政共拨付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48.97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安排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6.46亿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培训经费、残疾人康复、敬老院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补助的各项优抚事业。拨付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6亿元,将全省170万人(含农村低保对象为126万人)低保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拨付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2.37亿元,保障我省受灾群众口粮和农村房屋全倒户重建家园资金需要。二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安排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4.19亿元,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劳动力再就业补助,对14个欠发达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转移输出工作进行补助,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并解决全省6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拨付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98亿元,其中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亿元;拨付华侨农场、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补助1.95亿元,解决华侨农场、农垦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帮助贫困地区华侨农场及农垦企业职工享受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待遇,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拨付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32亿元,保障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五)确保卫生投入,构筑公共卫生体系。2006年省财政公共卫生支出20.95亿元,扶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全年共拨付补助资金5.29亿元,按人均补助25元的标准足额安排省级补助资金。2006年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048 万人,参合率为61.58%,如期实现了省人大确定的2006年覆盖率达到60%的目标。二是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和医疗服务,拨付农村卫生补助资金4.8亿元,补助460所乡镇卫生院、32所县区妇幼保健院改造,支持3个市级中医院、5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63个县级中医院建设,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拨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农民“小病不出村”问题。三是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拨付各项补助资金0.97亿元,用于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科技攻关、标准化建设、人才培养等。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拨付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经费1.35亿元,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提高安全检验检疫技术装备和人才培养。
(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建设绿色广东。一是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拨付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水源涵养林建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等生态建设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等专项资金共6.12亿元。二是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拨付各项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4.45亿元,包括环保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珠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治污保洁专项资金,以及省级排污费支出等,用于补助全省的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综合整治污染等环保项目,提高全省环境管理技术和监测能力,推动了环保产业发展。
(七)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06年省财政补助市县支出(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及各种专项补助)共计548.53亿元,为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1.83倍,占省级总支出的64.57%,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安排消费税、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税收返还和专项补助397.5亿元,保障市县财政运转;二是进一步落实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9.89亿元,增强了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壮大财力的积极性,推动我省区域财政收入呈现协调发展良好态势,形成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03-2006年,全省67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4%,比1997-2001年年均增长率(11.4%)高9.0个百分点,超出同期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率(18.3%)2.1个百分点。2003-2006年,一般预算收入超亿元县增加了24个,县均财力新增1.4亿元。三是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大力帮助市县筹集调资资金,缓解财政困难。2006年省财政安排调资转移支付补助47.01亿元,增加18.48亿元,增长64.77%,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落实国家调资政策予以有力保障,提高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
二、200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0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303.97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五),主要项目如下:
1.省级当年基金收入106.11亿元,为年度预算112.47亿元的94.35%,短收6.36亿元,主要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短收较大。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83.43亿元,完成预算102.2亿元的81.63%,主要是养路费和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短收18.76亿元。短收的主要原因是2006年调整了养路费统缴优惠政策,一次性统缴给予2个月费用优惠的政策执行期从原1月30日前,延长到4月30日前,部分养路费收入因此延续到2007年实现。
(2)农业部门基金收入5.88亿元,完成预算3.43亿元的171.54%。超收较大的原因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各市向省级增加上解2.31亿元。
(3)文教部门基金收入1.9亿元,完成预算1.5亿元的126.5%。
(4)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4.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7亿元的300.5%,超收较大的原因,一是清缴2004、2005年度应缴未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超收2.5亿元;二是受国家2007年1月1日起调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征标准一倍的政策影响,各地大量补办历史用地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超收6.93亿元。
(5)其他部门基金收入完成0.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65亿元的120%。
2.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92.16亿元。
3.补助收入4.64亿元,主要是年中中央专项补助我省的基金收入,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补助、机场建设费分成、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助、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
4.调入资金1.07亿元,主要是错缴入一般预算的石油价格补贴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调入基金预算安排。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0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303.97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五),具体包括:
1.省级当年基金支出86.0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76.53%。主要项目如下:
(1)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59.89亿元,完成预算102.2亿元的58.6%。加上2006年养路费收入补助市县支出44.95亿元,实际完成104.8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58%。
(2)农业部门基金支出0.84亿元,完成预算3.43亿元的0.24%。加上2006年补助市县支出6.44亿元,实际完成7.2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212.24%。
(3)文教部门基金支出0.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5亿元的44.27%。加上2006年补助市县支出0.14亿元,实际完成0.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3.33%。
(4)土地有偿使用支出0.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7亿元的18.51%。加上2006年补助市县支出3.99亿元,实际完成4.8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3.4%。
(5)其他部门基金支出23.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65亿元的3655.38%。超支部分主要是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省铁路建设资金及省疾控中心建设资金。
2.补助市县支出62.78亿元。
200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结余结转155.12亿元,比上年减少37.04亿元。
以上决算情况表明,2006年,省级财政顺利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这是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结果,也是各级财税部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广大财税干部辛勤劳动、扎实工作的结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正式编成的基础上,全省财政总决算也已汇总编成。我向本次常委会汇报2006年全省财政总决算的汇编情况如下:
根据汇编的决算,2006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79.46亿元,为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09.69%,超收192.46亿元,比上年增收372.26亿元,增长20.6%(剔除出口退税因素后的可比口径,下同),其中财政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00.88亿元,比上年增收88.5亿元,增长21.46%。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79.4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531.34亿元(含税收返还补助)、国债转贷收入及结余1.5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33.51亿元、调入资金26亿元之后,收入总额为3271.87亿元。
2006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553.34亿元,为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01.93%,比上年增支264.27亿元,增长11.54%。其中财政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71.42亿元,比上年减支27.73亿元,下降4.63%。全省一般预算支出2553.34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75.42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5.29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1.56亿元、调出资金5.51亿元之后,支出总额为2641.12亿元。
全省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30.75亿元,减除结转下年支出535.28亿元之后,全省净结余95.47亿元,其中:省本级净结余1.74亿元,各市净结余93.73亿元。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有所结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各级人大批准的2006年预算,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2006年全省财政较好地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