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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5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09年10月20日 来源:本网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刘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广东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省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现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已按要求正式编成。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广东省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批。
  2005年,全省各级政府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严格依法理财,加强收入监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深化财政改革,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年终执行结果,省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05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
  根据决算草案,2005年省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526.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13%,超收44.07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1.1亿元。加上中央追加专款及经省级转拨的对市县返还补助283.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01.6亿元(不含净结余)等,省级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为1,062.11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二)。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省级一般预算收入412.1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91%,超收37.17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1.1亿元。
  (二)上下级结算收入440.41亿元,其中属省本级可用财力部分收入114.8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亿元。
  1.各市上解收入完成53.91亿元,其中省本级可用部分41.87亿元,为年度预算29.04亿元的144.18%,超收12.83亿元。主要是省与市结算项目增加上解,包括出口退税政策改变增加各市超基数上解。
  2.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43.37亿元,为预算执行中的中央增加补助项目。该项收入是中央历年累积应调未调地方出口退税免抵额,实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后由中央财政分年归还地方,每年的归还额视中央财力情况确定。
  3.中央补助收入387.32亿元,其中:属省本级当年可用财力部分104.23亿元,为年度预算101.55亿元的102.64%,增加2.68亿元;属中央追加专款及经省级转拨的对市县返还补助283.09亿元,包括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对我省的体制调整、企事业划转等结算补助增加9.37亿元、专项补助(包括增发国债补助)35.26亿元。
  4.抵减按体制规定上缴中央财政收入44.19亿元,为年度预算24.19亿元的182.66%。增加的部分主要是由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地方负担部分需上解中央。
(三)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4.99亿元,其中上年净结余3.39亿元,比预算1.52亿元增加1.87亿元。
  (四)调入资金4.53亿元,主要是粤电、广电集团应上缴水库移民经费、公检法等部门历年结存行政性收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计提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和基本医疗救助金等。
  2005年,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518.91亿元,为年度预算481.94亿元的107.67%,超支36.97亿元,加上省转拨市县的中央补助和上下级体制结算等,省级财政总支出决算数为788.1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三,关于2005年省级财政收支决算数的说明详见附件三)。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决算数283.08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转列市县的省级补助支出118.16亿元,省级预算支出完成401.24亿元,为年度预算364.45亿元的110.09%,超支36.79亿元。
  (二)补助市县支出505亿元,其中属省级财力安排的支出共239亿元,主要包括:一是省级预算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120.84亿元,为年度预算117.49亿元的102.85%,超支3.35亿元;二是省级预算原列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专项补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转列补助市县支出118.16亿元。属经省转拨的补助市县支出266亿元,主要是经省转拨的中央对市县的税收返还、体制结算等补助。
  (三)调出资金0.02亿元,为应缴入基金预算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错缴入一般预算,需调出后安排。
  根据以上汇编的决算,2005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062.11亿元,一般预算总支出788.1亿元。收支相抵,省级财政结余274.0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65.93亿元(含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结余16.23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8.08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1.1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
  对2005年省级一般预算净结余增加的1.1亿元,剔除按政策需列收列支的非税收入333万元后,实际可安排财力为1.07亿元。根据张德江书记在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上关于加强村级卫生建设,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议全部预留用于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补贴。
  需特别说明的是,2005年是按中央要求进行统计口径调整的第一年,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可比,与上年度格式也不可比(详见附件三)。
  2005年,省级财政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科学性,资金投入向农村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向区域均衡发展倾斜,保证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项民心工程”、教育强省、文化大省、绿色广东、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再就业工程等各项中心工作的资金落实,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推动社会和谐发展。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一)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005年省财政“三农”支出84.24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9.57亿元,对116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进行补助,其中,城市防洪工程58宗、江海堤围33宗、大中型病险水库工程25宗。二是认真实施人大议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其中,拨付1.21亿元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议案工程,更新改造装机23,595千瓦,增容装机10,259千瓦,新建水轮泵站77宗,改造水轮泵站207宗;拨付4.4亿元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对726宗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拨付0.83亿元实施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议案,全省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拨付0.7亿元实施扶持农业机械化议案,到2005年末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887.56千瓦,比议案实施前增长8.47%,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25.57%,同比提高6.29个百分点。三是切实解决农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包括安排3.13亿元,基本解决全省180万农村群众“饮水难”问题;安排4.5亿元解决面上水库和省属水库移民问题,其中省属水库移民已动工兴建住房7,400多户,涉及人口3.4万人,建房面积62万多平方米;安排1.4亿元实施农村安居工程,按每人4,000元的补助标准及省核定的农村危房户数3.5万户对欠发达市县给予补助,帮助欠发达地区妥善解决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安排0.31亿元扶持革命老区发展,帮助老区村庄4,422户20,028人搬迁,使这些老区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四是稳定农村基层政权,拨付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资金1.67亿元,对纳入省财政补助范围的东西两翼、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集体经济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7,973条贫困村进行补助,确保村干部月补贴不少于300元。五是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6.99亿元,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六是落实种粮大户直补政策,安排补助资金0.52亿元,适当扩大直补面,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二)保障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强省。2005年省财政教育支出53.9亿元,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发展。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85亿元,用于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专项补助,并安排专项资金1.03亿元用于以上对象的生活费补助,受益学生达103万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省财政增加安排专项资金约3.93亿元,从2005年秋季起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和卫生间改造,2005年共补助333所学校。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应用型人才。2005年省财政智力扶贫专项资金支出0.53亿元,用于资助5,000名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中等技工教育,2005年第一批智力扶贫学生毕业并顺利实现100%就业,真正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技工学校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亿元,重点支持困难地区每市建设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建设,初步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鉴定、考核、推荐就业服务的教育培训体系,扩大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支出0.18亿元,推动职业、技术学校及骨干专业设施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三是推动广东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2005年省财政安排高等教育经费26.6亿元,包括根据“生均综合定额”标准和各高校的扩招情况新增投入4.2亿元、“211工程”建设专项资金2.4亿元、省部共建“985工程”二期建设3亿元、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等,保证了高校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05年,我省在校学生86.81万人,比上年增加14.8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4年的20%提高到2005年的22%。
  (三)支持提高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省。2005年省财政科技支出11.85亿元。一是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安排资金1.8亿元组织实施以优化重点产业结构和提升优强企业竞争力为主要内容的十大“双优”技术改造工程,以及以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十二项重点技术创新专题,有效支持了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二是围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核心领域,省财政投入资金2.3亿元,以专项财政资金资助、社会公开招标、联合攻关的形式实施“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提高我省重大成套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三是做大做强民营经济,拨付民营科技专项资金0.5亿元,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关键及共性技术的研发,省级民营科技园的规划、论证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省民营科技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四是促进技术中心成为行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重要载体,下达资金0.5亿元支持25家技术中心承担省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项目。五是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扶持力度,鼓励原始性创新。安排实验室建设资金0.4亿元,用于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安排省级自然科学基金0.4亿元,重点支持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六是推动我省科普事业发展,拨付广东科学中心、广东科学馆改造等基本建设资金2.44亿元,建设科普教育基地。
  (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和谐广东。2005年省财政社会保障支出41.08亿元。一是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安排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专项经费等5.79亿元,解决全省6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二是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开发培训转移就业补助支出0.78亿元,对14个欠发达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转移输出工作进行补助,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三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省财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转移支付2.4亿元,将全省170万低保对象(含农村低保对象126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四是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生活、就业安置及伤残士兵医疗补助0.84亿元。五是积极实施“千间敬老福星工程”,支出0.26亿元对困难地区乡镇敬老院改造给予补助,第一批321所乡镇敬老院在规模和设施上基本达到了等级敬老院的水平。六是妥善解决华侨农场、农垦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对贫困地区17个华侨农场及湛江等5个市农垦企业共175,687名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后基金缺口补助1.87亿元,其中省财政负担1.1亿元,省养老保险基金负担0.77亿元。
  (五)加大卫生投入,构筑公共卫生体系。2005年省财政公共卫生支出13.28亿元,用于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按照人均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视各市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8元/人年)下拨,全年共拨付补助资金1.32亿元,享受补助农民达1,770万人。二是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拨付农村卫生专项资金1.5亿元,补助460所乡镇卫生院、32所县区妇幼保健院改造,支持3个市级中医院、5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63个县级中医院建设,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实现“小病不出村”。三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省财政每年安排0.2亿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按20%提取0.15亿元作为基本医疗救助金,对我省困难地区开展医疗救助给予补助。四是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安排建设中医药强省专项资金0.5亿元,用于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科技攻关、标准化建设、人才培养等。五是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安排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防治专项经费0.67亿元。
  (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建设绿色广东。一是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拨付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水源涵养林建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农村沼气建设、绿色通道建设、林业防灾减灾等生态建设以及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共6.1亿元。二是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2005年省财政共安排各项环保补助资金3.78亿元,包括环保专项资金2.2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25亿元、珠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0.4亿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0.6亿元,以及从省级排污费中安排0.33亿元用于补助全省的环境治理项目。以上资金2005年共补助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综合整治污染等环保项目140项,有效保证了我省治污保洁、珠江流域整治计划、省环保“十五”计划等的顺利完成,提高了全省环境管理技术和监测能力,推动了环保产业发展。三是加强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拨付人工鱼礁议案资金0.50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资金0.16亿元。
  (七)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二是进一步落实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增加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64亿元,增强了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壮大财力的积极性,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粤北山区三大区域一般预算收入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推动了我省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2005年,全省有53个县(市、区)综合增长率超过18%,占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县(市、区)数的79.10%;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有15个综合增长率超过18%;市县上划省“四税”全省平均增长率为20.48%,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平均增长率为21.49%。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继续保持梯级递进增长势头,扶贫开发重点县增长率(37.70%)超过山区县(27.83%),山区县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8.88个百分点。三是缓解县镇(乡)财政困难,不断提高县(市)财政平均自收自支水平。省财政出台了帮助县(市)解决镇(乡)财政困难的政策,制定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及《提高县域财政自给水平考核办法》,并安排4亿元专项补助,努力提高县(市)财政自收自支水平。四是积极推动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研究制定《产业转移园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产业园区所在欠发达市每市补助0.4亿元。
  二、200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0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296.33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五),主要项目如下:
  1.省级当年基金收入107.91亿元,为年度预算93.73亿元的115.13%,超收14.18亿元,主要是养路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超收较大。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94.56亿元,完成预算83.68亿元的113%。
  (2)农业部门基金收入4.67亿元,完成预算2.48亿元的188.31%。超收较大的原因:一是养路费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按规定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相应增加;
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各市向省级上解了部分收入。
  (3)文教部门基金收入1.68亿元,完成预算1.4亿元的120%。
  (4)土地有偿使用收入6.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6亿元的112.86%。
  (5)其他部门基金收入完成0.6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57亿元的121.05%。
  2.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86.17亿元。
  3.补助收入2.08亿元,主要是年中中央专项补助我省的基金收入,包括机场建设费分成、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助、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
  4.调入资金0.07亿元,主要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调入等。
  5.上解收入0.1亿元,为各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入上解。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0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104.17亿元(详见附件一表四),具体包括:
  1.省级当年基金支出54.7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8.43%。主要项目如下:
  (1)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46.51亿元,完成预算83.68亿元的55.58%。主要是养路费收入中有一部分需补助市县交通部门,2005年养路费收入补助市县支出38.2亿元。
  (2)农业部门基金支出0.59亿元,完成预算的2.48亿元的23.79%。主要是农业部门基金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大部分需补助市县,由市县列支。2005年农业部门基金补助市县支出2.43亿元。
  (3)文教部门基金支出0.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4亿元的68.57%。主要是安排用于文化大省建设的项目需按基建程序报批,由于单位报批时间的原因,部分资金尚未下达。
  (4)土地有偿使用支出0.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6亿元的8.04%。主要是我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起步较晚,大部分资金结转到2006年安排。
  (5)其他部门基金支出6.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57亿元的1,075.44%。超支部分主要是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省铁路建设资金及省第二人民医院应急备用病区建设资金。
  2.补助市县支出49.4亿元。
  200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结余结转192.16亿元,比上年增加5.99亿元。
  以上决算情况表明,2005年,省级财政顺利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这是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结果,也是各级财税部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广大财税干部辛勤劳动、扎实工作的结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正式编成的基础上,全省财政总决算也已汇总编成。我向本次常委会汇报2005年全省财政总决算的汇编情况如下:
  根据汇编的决算,2005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07.2亿元,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07.76%,超收130.2亿元,比上年增收280.34亿元,增长18.36%(剔除出口退税因素后的可比口径,下同);其中财政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2.38亿元,比上年增收63.55亿元,增长18.22%。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07.2亿元,加上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63.8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88.32亿元(含税收返还补助)、国债转贷收入及结余5.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02.41亿元、调入其他资金26.01亿元之后,收入总额为2,893.26亿元。
  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289.07亿元,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12.83%,比上年增支436.12亿元,增长23.54%。其中财政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99.16亿元,比上年增支221.58亿元,增长58.69%。全省一般预算支出2,289.07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5.6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5.23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5.48亿元、调出资金4.38亿元之后,支出总额为2,359.76亿元。
  全省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33.51亿元,减除结转下年支出400.46亿元之后,全省净结余133.05亿元,其中:省本级净结余8.08亿元,各市净结余124.97亿元。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有所结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各级人大批准的2005年预算,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2005年全省财政较好地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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