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获得“全国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于2019年5月16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大会代表。在这次表彰大会上,广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获得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每五年举办一次,是我国给予残疾人事业战线突出贡献个人和集体的最高褒奖。本次大会全国共表彰500名集体和个人,其中167名“全国自强模范”、100个“全国助残先进集体”、100名“全国助残先进个人”、100名“残疾人之家”和33名“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广东省在本次大会上共有20名集体和个人受表彰,其中8名“全国自强模范”、4名“全国助残先进集体”、4名“全国助残先进个人”、3名“残疾人之家”和1名“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十八大以来,广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事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残疾人事业各项财政政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省各级财政2014-2018年共筹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231.08亿元,为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19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保障资金15.19亿元,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2018年每人每年1890元、252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1980元、2640元,自2014年起连续6年提高补贴标准。在积极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工作的同时,广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注重加强对残疾人事业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为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加快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进程作出了贡献。
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