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新闻

广东:全面规范管理 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2019年05月28日 来源:本网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是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广东省结合省情实际狠抓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制度机制,全面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在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效益的同时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风险。2018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财政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以内,广东政府债务保持总体安全,风险可控。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管好用好政府性债券资金。为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2017年7月,广东省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省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审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有需要时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同时,修订《广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债务风险级别及划分标准,将债务风险事件级别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明确根据债务风险事件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并采取扩宽财源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处置政府资产、申请省级援助、加强预算审查、改进财政管理、正确引导舆论等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2016年,率先制定印发了《广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初步构建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和处置工作机制。2017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出台前,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规定的通知》,集中重申了关于担保承诺、融资平台转型、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以及其他财政支出责任事项等方面的负面清单,明确了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高压线”。率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化解预警地区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落实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统计监测报告机制等十条政策措施。2018年5月,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实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府性债务使用管理的透明度。

  堵后门开前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开展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行为清理整改工作,明确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并持续跟踪督促各地抓紧推进落实整改,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在坚决堵住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的同时,开好“前门”,在财政部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依法发行新增债券,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重大战略,保障中央和地方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动机,在全国首次发行“3+2”含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亿元,实现对债券期限和利息成本的主动控制。

  清存量保偿还,及时处理地方政府债务

  对于存量政府债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5年起,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为加强对市县指导,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存量逾期政府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完成置换存量债务收尾工作的通知》,针对存量政府债务的实际情况,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指导分类妥善处置存量逾期政府债务,做好置换收尾工作,全力保障各级置换需求,有效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2015—2018年,广东省累计发行置换债券6136.8亿元,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债务利息负担,减轻了财政压力。同时,对于政府债券,每年提前做好地方债还本付息计划,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全力保障还本付息工作,按时足额缴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资金,积极履行地方债偿还责任,有效维护政府信誉。

  完善预警体系,消除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

  依托财政部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等平台,按月统计政府债务变化情况,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建立债务通报制度,按季度向省领导和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通报各市政府债务情况。及时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通报,按照“一地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指导高风险地区化解债务风险,制定本地区的风险化解方案,合理统筹财力,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债务偿还计划。据财政部下发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通报情况,广东全省没有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首次实现“零预警”。据初步测算,2018年广东全省仍保持没有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的良好态势。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