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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只能坐经济舱 科级原则不坐飞机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本网
  广东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地

  (记者何颖思)今年初国家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当中改变原先全国统一的差旅费标准规定,改为各地自行制定。近日,广东省财政厅根据精神公布了新修订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交通工具和住宿、伙食、交通等标准都有调整,比如住宿费厅级人员标准降低了110元,处级和科级人员标准提高了40元和190元。而因公出国(境)费用则已另有国家管理办法规定。

  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增加了监督问责内容,包括要求: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办法规定的责令改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过对于因公出国的飞机乘坐级别比上文的差旅费要求有所放宽,其中省部级人员可乘坐头等舱,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其他人员均乘坐经济舱。

  住宿伙食交通标准调整细则

  住宿费标准调整: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80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40元。而旧标准为,副厅以上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

  调高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新标准是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80元。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而旧标准为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长途固话等支出)每人每天30元。

  大幅提高各国和地区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例如出差日本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分别为20000日元、10000日元、5000日元,旧规定分别为9000日元、6000日元和2500日元。美国华盛顿分别为210美元、55美元、45美元,旧规定为80美元、30美元和15美元。中国香港分别为1500港元、500港元和300港元,旧标准为600港元、200港元、100港元。

  调整交通工具标准:新办法规定,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飞机可以乘坐头等舱,厅级人员和其他人员只能坐经济舱,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而旧办法的规定是,省直正副厅(局)长及相当级别人员厅级人员可以乘坐公务舱。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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