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横琴“双15%”税收优惠为企业个人带来5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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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相继公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横琴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前海方案》)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其中持续升级的财税优惠政策更是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9月10日,在广东省推进横琴、前海开发建设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表示,两个方案提出完善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将有力推动高端人才和企业加速在横琴、前海聚集。接下来,广东将按照两个方案要求,站在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全力推动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把独特优势转化为聚才优势和发展强势。
戴运龙介绍,《横琴方案》提出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合作区企业来说有三大利好。一是优惠产业范围更加聚焦,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包括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等。二是优惠力度更大,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优惠方式更多样,对从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的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合作区企业“走出去”。
不仅是企业,个人方面,《横琴方案》提出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合作区人才来说也有两大利好。一是受益群体由境外人才拓展到境内外人才,优惠范围更加广泛。二是优惠方式由差额补贴调整为直接免征,纳税人享受政策更加便捷。这将对合作区引进“高精尖缺”人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戴运龙还表示,《前海方案》明确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至2025年底,与之前相比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优惠范围大幅扩大,优惠目录产业由四个增加到五个,新增了商务服务业。二是优惠门槛进一步降低,将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要求从70%以上降低为60%以上,扩大了受惠企业范围。三是征管措施更加便利,由税务机关直接提请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判断企业是否享受优惠,不再需要企业提供证明材料。通过这些政策,更有力增强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戴运龙透露,接下来广东将按照《横琴方案》《前海方案》要求,站在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推动企业、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把独特优势转化为聚才优势和发展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