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财金函〔2019〕4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按照财政部要求认真审核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安排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不超时限;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及时上报资金执行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申报和安排的依据。
二、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负责汇总审核辖区内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专项资金的2019年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019年3月25日前按时上报,逾期省财政厅将不再受理。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1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