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财税体制改革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财税体制改革

中国税制改革三大方向展望

2019年11月26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经历多次改革的中国税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直视脚下,我们依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主要包括三大方向。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起草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开征新税种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同时对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安排。实际上,我国很早就在法律上确立了税收法定原则。根据1992年9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这一规定则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

  目前,我国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税种完成立法,其他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房产税等仍未完成立法。应当遵循上述《实施意见》的安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推动税收立法工作,尽快将目前成熟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正式法律,提高税收的权威性,从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优化税制结构体系

  优化税制结构,本质上是通过调整各税种的比例关系产生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社会公平。税制改革既应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兼顾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职能,逐步优化税制结构。

  在税收制度实践中,间接税通常采用比例税率,具有累退性,对于相同的商品或劳务,高收入者的平均有效税负往往低于低收入者;而直接税通常采用累进税率,平均有效税负随着纳税人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承担着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2018年,我国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为28%,流转税比重为58.75%,流转税占比偏高,增值税比重较大,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有待提高。下一阶段的税制建设应当进一步优化我国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一方面继续坚持在流转税领域落实降税减费,适当降低流转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助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所得税领域坚持“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逐步提高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并适当增加高收入人群的所得税税负,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强化税收的收入分配功能。

  增强税制国际竞争力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外国对华投资和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日益扩大。由于课税对象、税率水平等税制基本要素会对资本的投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提高国家税制竞争力,保持税源稳定,成为税制改革的重要考虑因素。2017年以来,以美国大规模综合性税制改革为先导,英、法、德、日、韩等发达国家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纷纷推出减税政策,减税成为全球税改趋势。面对全球减税浪潮,我国通过一系列措施优化税制,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有针对性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为整体经济注入活力。税制的国际竞争力来源于对各类生产要素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减税措施应当继续聚焦在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适当倾斜,同时进一步加大创新激励,完善绿色税制,从而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税收支持。

  注重对跨境贸易的税收征管,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区域间税收制度协调,是提高国家税制竞争力和推动构建国际税收新秩序的重要内容。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给跨境贸易的税收征管带来新的挑战,包容性增长框架下的国际税收规则面临重大改变,正进行新一轮大规模重塑。积极参与构建国际税收新体系,完善国际税收利益协调机制,开展广泛的国际税收合作,对于提升我国的税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重塑,重点参与了BEPS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作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代表,我国应继续立足税制改革的政策经验,逐步由“参与者”向“引领者”转变,充分考虑税制摩擦和协调方面的问题,努力把握国际税收制度建设的话语权,为促进公平和现代的国际税收体系建设发出中国声音,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理念有机地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体系,为打造“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贡献中国智慧。 (李旭红 作者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